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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奶将开债权人会议决定生死 大股东被迫出局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0年10月16日13:32

  10月25日是太子奶举行债权人会议的时间。会议将就太子奶是否破产形成决议。而作为大股东,李途纯已经铁定地被债权人会议拒之门外。

  10月12日,翟玉华,李途纯的代理律师,再次无奈地走出了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的大门,这家主导太子奶破产重组的地方法院拒绝了太子奶董事长李途纯要求由其代行股权的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从株洲市政府要求李途纯将股权抵押给高科奶业代行股权开始,直到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而被羁押,李途纯没有想到将自己的股权质押以及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最终却让太子奶被送上了破产的道路。

  大股东出局债权人会议

  2010年国庆前一天,翟玉华接受了李途纯要求他在即将到来的太子奶债权人会议上代为行权的请求,这是至今仍身为太子奶最大股东的李途纯最近一次提出行权要求。然而这一代为行权的要求已被地方法院驳回。

  目前,太子奶的股权比例为:李途纯持有61.6%的股权,3大投行等投资人持有31.26%的股权,部分原太子奶高管持有不足8%的股权。虽然实际控制太子奶的托管方高科奶业并不拥有股权,但本案中的关键就在于,拥有股权的李途纯,把股权抵押给高科奶业,让自己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此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破产重整可以由债务人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如果由债权人提出,不经李途纯签字同意,太子奶也可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德波表示,虽然《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推动公司破产,但是股东也有出于保护债权人和企业利益需要向债权人解释和负责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被排除在外,就成了另一方的一言堂。”

  李途纯六次要求行权被拒

  那么,李途纯能否通过行权发起绝地反击呢?

  根据太子奶和高科奶业双方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资产租赁合同》,高科奶业的主要目标是以“保护性租赁经营等方式拯救太子奶集团公司”。

  该合同表示,约定鉴于承租人并非公司股东,采取租赁经营完全是对太子奶实行保护性经营,帮助其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租赁期间,租赁合同双方对太子奶核心资产均无处置权。所谓正常经营状态,是指在一年内销售额达到约12亿至14亿元人民币。租赁合同执行期间,高科奶业保证提供太子奶生产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所需的流动资金,太子奶业务经营所得净利润保留在太子奶,用于逐步消化企业负债。

  这份合同规定,如果高科奶业达不到上述指标或不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股权转让及股权处置收益分配原则也一并取消。无论是租赁合同终止或引进新的投资者(以正式合同和首期资金到位为标志)时,高科奶业应交还对太子奶核心资产的租赁权。

  如今看来,这份《资产租赁合同》最终将太子奶送上了破产的道路。

  “高科奶业接收后,太子奶经营业绩直线下降,2009年全年销售仅为5亿元左右,2010年销售完成3亿元都有问题,而太子奶在李途纯经营期间,2008年仅半年时间就完成了13亿元的销售。”一位太子奶原高管告诉记者,高科奶业不仅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也未按月发送租赁资产经营状况的财务报告,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基本义务,并且在经营的过程中通过广告款、销售咨询费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还破坏、拆除北京密云、湖北黄冈等太子奶工厂的设备。

  早在2009年5月,李途纯获知高科奶业将对太子奶推行破产重组的确切信息后,于2009年7月1日向株洲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及相关负责人提交了《太子奶不能走破产道路的报告》,极力反对破产。在报告中,李途纯表示,在市长和市政府的决策下,太子奶上万债主的债务分七年期归还的计划已基本得到支持,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有无数个积极的方案可帮助太子奶彻底解困,而不能用消极的破产方案解决太子奶的问题”。

  但李途纯在这次报告中的呼吁并未得到株洲市政府领导的回应。随后,李途纯四次致信株洲市政府,请求收回经营管理权,但未获回应。

  “李途纯试图通过向政府部门报告和指出高科奶业违约的方式,逼迫高科奶业交出经营管理权,改变文迪波将太子奶破产的思路,但没有效果,经营权始终捏在高科奶业手中。”一位接近李途纯的人士说。

  深陷囹圄之后,希望通过代理律师翟玉华代为行权,则是李途纯最近的一次要求行权行动。但这一次,李途纯再次被拒。

  高科奶业拒交经营权

  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看来,高科奶业拒不移交经营管理权,是怕暴露自己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黑洞”,所以坚持要让太子奶破产。把李途纯羁押起来,就是为破产扫清障碍。

  关于经营权的移交,双方各执一词。按照文迪波的说法,2009年7月,株洲市政府与李途纯签订协议,李途纯承诺引进3亿元资金,否则太子奶的经营和重组权交给高科奶业,结果李途纯一分钱没筹到;同年11月,李途纯准备引进方正集团做太子奶的战略投资者,但在签署合同之前突然变卦;同年12月15日,李途纯再次向政府承诺,5天之内采购价值3000万元的原材料,但最终只完成1200万元,而且不是完全配套的产品。

  但李途纯方面的说法,显然与此相悖。

  如翟玉华展示的(2009)株证内字第05924号、05925号、05926号、05935号公证书显示,太子奶管理团队按约准备了价值近4200万元的原材料,包括白砂糖、脱脂奶粉、聚乙烯等主要原材料,高科奶业相关工作人员也有签字,与文迪波的说法不一。

  “按照协议,我们备好原材料,高科奶业应在2009年12月22日把经营权交还太子奶管理团队,但由政府、法院、经委、国资委相关代表和文迪波组成的太子奶事务处理5人小组在12月18日就说要停止移交,让我们等等看。”一位接近李途纯的人士说,随后的2010年1月26日,高科奶业就与北京商络和上海两家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中间不到两个月。“政府有关人士还让我们等。”该人士告诉记者,春节后,太子奶管理团队多次交涉,但有关方面避而不见,最终的结果是,拒绝移交经营管理权。

  2010年4月,李途纯致函高科奶业,称“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贵公司仍掌控、经营、占用太子奶集团30多亿元核心资产(尚不包括品牌无形资产)未付分文费用”。

  此前的2009年12月,李途纯曾率领管理团队到市政府请命,请求重新接管太子奶以挽救当时危机局面,政府经过利弊权衡后同意了李途纯的请求,并由承租方和出租方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租金为每年5500万元人民币。”

  2010年5月31日,太子奶发布《太子奶集团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的重要声明》,称高科奶业4月15日在一份声明中已公布变更为民营控股公司并已办好手续,且租赁合同早已到期,经确认的租赁费仅2000万元,租赁期间五大核心条款已全部违约,等等。因此,李途纯要求收回核心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并声称他对21亿元债务终身负责。

  事情在随后发生了更大转折。6月12日,李途纯被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带走”,直至7月27日被宣布批捕,羁押至今。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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