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向两名骗子买地,而误交了1400多万土地出让金。骗子落网后,被骗公司要求广州市国土局和财政局退还误交的巨款却遭拒。此案经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省高院为此两次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宏新公司曾因误交1472万元的“出让金”和“税款”,将广州市国土局和财政局告上法庭,但房管局和财政局都拒绝退还。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书中称,“原审判决海外公司和南天公司向宏新公司返还该款及利息正确,国土局和财政局不属于受益人,驳回再审申请”。
虽然海外公司和南天公司被认定为不当得利人,但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广州中院也于日前裁定终结执行。这意味着,宏新公司误交的1472万将无从追讨。
“骗子冒充海外公司和南天公司的名义骗我们买地,我们误打误撞代缴了巨款,怎么能将误缴的巨款直接就当成是海外公司与南天公司缴纳的钱呢?这就是让我们的1472万从人间蒸发。”
宏新公司表示,他们已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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