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后的第一天,财政部、国税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对房地产税相关行政规章和文件的会签工作。
10月13日晚,记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官员求证此事,这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并未否认,只是表示,具体时间将依照国务院的统一工作安排。
消息人士称,目前三个部门会签的房地产税政策,包括了对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修改的内容。与此同时,记者获悉,除去上海、重庆两份试点方案,国税总局在此之前,也已拿出了一套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方案。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亦证实,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在数个月内就将展开。
在此之前,向住宅恢复征收城镇房地产税的前期工作,主要由财政部进行。从2010年3月开始,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就已经开始对1986年出台的《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取消其中关于对城镇住宅免征城镇房地产税的优惠待遇。目前,暂行条例的修订已经基本完成。财政部官员证实,对大户型、非自住和高档房征收房地产税,是对暂行条例进行修订的基本精神。
记者了解到,在三个部门对房地产税相关政策进行会签的过程中,针对住宅类型的划分,也进行了修改。
别墅、大户型等住宅品类的范畴划分,或将出现在中央层面的与房地产税相关的文件表述中,而这些分类标准,将成为日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涉及税率等一系列问题时的基本框架。
上海和重庆上报到三个部门的试点方案中,基本都涉及了大户型、别墅等住宅类别的划分。
“为了达到保护自住需求的目的,试点当地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划定一个免征面积,或免征的套数,但是采用免征面积这种方式的可能性较大。”前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名词解释>>
所谓会签是指一份行政文件的草案,在出台之前,由涉及管辖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各自意见,并在协调之后进行修改,一般进入会签阶段后,就意味着该份文件即将正式下发。(据《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