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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10月18日01:23

  确立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

  收入分配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十二五”期间,着力“提低控高”;第二步,“十三五”期间,继续“提低控高”,同时加快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第三步,2020年以后,全面理顺分配关系,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共同富裕。

  “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劳动者报酬要与GDP、企业经济效益保持同步协调增长要遏制不合理、不公平的收入差距

  ■苏海南

  近年来,收入分配已成为中央和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值此“十二五”规划即将制定之际,研究确立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对于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确立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确立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我们具有必要的经济承受能力,只有提高居民收入才能真正启动扩大内需,只有遏制不合理、不公平收入差距才能化解由此引发的诸多社会矛盾。

  目前,确立并着手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可行性。

  从必要性看,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既定方针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大以来,数次中央全会都提出并健全了一系列收入分配改革方针,如提高两个比重、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这些方针亟待贯彻落实。二是顺应民心的迫切需要。近期以来,收入分配问题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社会各界聚焦的民生问题之一,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和近期民意调查中均排在前位,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把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三是抓紧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迫切需要。近些年来,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两个比重持续下降,城乡、地区、行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分配秩序混乱状况未有好转,近期部分地方出现的因工资低引发的停工、怠工等现象,这些都表明分配问题必须抓紧解决。四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初即明确提出要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调整经济结构的首位,只有提高居民收入才能真正启动扩大内需;只有遏制不合理、不公平收入差距才能化解由此引发的诸多社会矛盾。

  从可行性看,首先,我们具有必要的经济承受能力。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4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而我国的“大蛋糕”中,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大约分别只占57%和47%左右,且呈持续下降趋势,需要从“大蛋糕”中调整分配给居民和劳动者一部分;另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至2007年间数据分析,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33倍,而同期,全部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仅提高0.83倍。因此,总体上具备提高劳动者收入的承受能力。

  其次,我们有仍可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作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经济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总体上将处于继续向上发展阶段,可望保持年均8%左右的增长速度,而且,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质量可望好于“十一五”时期,这将确保今后能够继续做大“蛋糕”,为可持续分好“蛋糕”提供物质基础。

  再次,我们有解决相关民生问题的政策为支撑。近十年来,我们先后确立并实施了积极的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较好解决了我国这些年面临的重大就业难题,整体上保住了民生之本;同期,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展,这为我们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也符合先保就业和基本生活,再解决分配问题、改善生活的先后顺序。

  最后,我们有相关经济政策和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相促进的环境。近期,我国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较宽松稳健的货币政策;“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将可望取得较大进展;同期,我国经济社会体制将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影响收入分配的弊端,这些都将为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等提供有利环境。

  二、什么是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

  ■在初次分配领域,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分配关系,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在二次分配领域,调整税收政策,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房产税、物业税等。

  所谓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发展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系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消除经济社会体制制约收入分配的弊端以及采取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较快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水平,遏制并缩小各方面不合理、不公平收入差距,整顿分配秩序,规范分配行为,促进全体居民更好地同步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要强调三个核心,首先,把收入分配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政府工作责任目标;其次,使居民收入、劳动者报酬与GDP、企业经济效益保持同步协调增长关系,实行“两不低于”原则,加快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水平;再次,切实遏制并缩小社会成员之间不合理、不公平的收入差距,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积极的初次分配政策。一是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分配关系,将提高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两个比重纳入政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调整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制度以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等制度,上缴利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其他民生转移支付;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减免税费力度,扶持其发展并有能力给员工加工资;三是调整企业与劳动者分配关系,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提高他们的工资;此外,加大对农产品等的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与此同时,在初次分配中加强对高收入行业、群体的调控。

  第二,积极的再分配政策。一是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向“三农”、贫困地区和城镇低收入居民以及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逐步实现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对等,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改进完善并实施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少税级降低税率,建立根据居民家庭负担状况的费用扣除制度,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四是调整消费税,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房产税、物业税等税种,强化对高收入行业、群体的税收调节;五是适时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更好地保障我国贫困居民和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六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应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增长,同时,继续提高退休人员退休待遇。

  第三,积极的其他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主要是强化稳定扩大就业、职业技能开发、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与收入分配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改善分配关系、增加劳动者报酬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包括产业政策、其他财政税收和金融、外贸支持政策、城镇化政策等等。

  三、如何确立和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

  ■当前收入分配政策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农民、城乡困难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四部分人的收入,调控部分垄断性行业和企业高管过高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收入分配理念。要改变把收入分配单纯看作成本投入,看不到分配决定消费进而促进生产、交换的观念;改变把收入增长与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等对立起来的观念,为确立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奠定思想认识基础。

  其次,要明确收入分配改革目标和任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统一认识,抓紧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整体方案,将提高两个比重和居民收入、劳动者报酬水平等量化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指引改革方向。可考虑采取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十二五”期间,着力“提低控高”,坚决控制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初步规范分配秩序;第二步,“十三五”期间,继续“提低控高”,同时加快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基本健全新型收入分配体系,整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全面小康;第三步,2020年以后,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新型收入分配机制,全面理顺分配关系,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共同富裕。

  第三,要尽快研究制定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将收入分配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组织推动收入分配改革工作。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各项积极的初次分配政策、积极的再分配政策,继续贯彻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技能开发政策等;加快制定有利于收入分配的产业、金融、外贸支持政策以及城镇化政策等,使之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同时,要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第四,要抓住重点深化改革。当前的重点,我认为是“提低、控高”。“提低”涉及农民、城乡困难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四部分人的收入提高。近期要通过一系列扶农措施包括农产品价格补贴,家电、农机下乡特别是农民外出打工等提高农民收入;通过提高标准并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医疗救助费等,以及帮助失业者就业等多项措施来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通过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并统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制度,来缩小两方面之间的退休金差距;通过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减免税费给予支持等,着力提高低收入企业职工主要是非公企业职工、一线生产工人、农民工等的工资收入;此外,要研究提高基层党政机关以及基层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偏低工资收入。“控高”主要是通过采取包括工资调控、税收调节、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等多种措施,调控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过高收入,调控国有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偏高、过高收入,调控社会某些群体如炒股、炒楼者获暴利的偏高、过高收入。通过以上措施,使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得到切实改善,偏高、过高收入得到有效调控。

  最后,要加大治本力度,抓好配套改革。一方面要深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规范矿产、土地等资源配置制度;进一步改革和规范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权力寻租和财政资金乱用;继续打破垄断,加大扶持非公经济、第三产业发展力度;改进和完善财税体制,协调中央、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关系,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有针对性地消除收入分配不公的体制弊端根源。另一方面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强化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等,逐步改变我国城乡经济结构、地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不合理状况,控制并逐步消除扩大不合理收入差距的经济根源。通过抓好上述两方面工作,为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利环境。

  (作者系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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