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个领导不如一个救生舱
杨耕身
智利奇迹到底没有在中国禹州得到复制。当被困70天的33名智利矿工获救升井,中国却又有数十名矿工不得不永远沉睡在地底。
16日清晨6时03分,位于河南禹州市的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据悉,平禹煤电四矿在2008年也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导致23人死亡,这次是在采取瓦斯处理措施时出现的。截止17日8时,这起矿难遇难矿工升至26人,井下仍有11人被困。对媒体关于被困矿工有无生还可能的提问,事故抢险救援副总指挥杜波干脆地说:可能性不大。
一个在治理瓦斯突出的矿井,为何有276人作业?而除此之外,对禹州矿难,人们第一时间关注到矿难当日有无矿领导带队下井的问题。作为回应,禹州17日举行的矿难新闻通气会上,当日的带班入井领导河南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副总工程师刘文彬现身。他表示,他带班期间,直至16日清晨5时之前井下并未发现异常现象。5时许,在他准备到11020东区产面巡查的时候,开始感觉身后风流有些晃动、紊乱,刘文彬赶紧向调度室汇报情况,迅速组织撤人、升井,直至当日11时30分刘文彬才升井。据称,井下当时共有276人作业,事故发生后239人安全撤至地面。
领导下井了,矿难依旧发生。我并不想否定领导下井的作用。而且如果事实真像刘文彬所说那样,那么禹州事故煤矿239人之所以能安全撤离,甚至可以刚好拿来表明领导下井制度之重要作用。但是当想到那些没来及得撤离的37名矿工,我由衷感到“领导”之无用。“领导下井”或许可以用来作为平衡公众舆情的手段,但并不能使一些矿工免于矿难。从这个意义上说,一百个领导下井也不如一个救生舱对矿工更有意义。
我对事故救援官员“生还可能性不大”的说法倍感沉痛。在今年8月,安监总局明文要求完善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其中提出,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同时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试想一下,如果禹州事件煤矿建有监测系统,那么刘文彬还会仅仅依据“身后感觉有风流”还作出判断吗?而如果避难硐室或救生舱设置完备,那被困的11人还会“生还可能性不大”吗?
煤与瓦斯突出并不是最坏的结果,领导下井与否也不是,深不可测的矿井之中没有一个对生命的庇护之所才是。正是有了“庇护所”,才使得智利33名被困矿工捱过了漫长的70天的地底生存。正是因为没有一个避难硐室或救生舱,担负救援任务的官员才敢理性地对11名受困者直接宣判。但现在看来,禹州事故煤矿没有建成紧急避险系统,仍不是煤矿之错。因为依照安监总局建成此系统的时间要求,是在2012年6月底前。为什么就不能像要求领导下井那样,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立即付诸实施呢,而在此之前我们仍将支付多少生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