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煤电四矿带班领导事发五小时后升井;事故已造成26人遇难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南平禹煤电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获悉,截至17日8时,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其余11人生还希望渺茫。河南平禹煤电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杜波说:“截至17日8点,井下救护队员共发现了26名矿工的遗体。根据经验判断,其余11名矿工很可能被突出的煤尘掩埋,生还希望不大。”
据了解,河南平禹煤电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副局长赵铁锤、河南省省长郭庚茂等人在事故现场对抢险救援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救援方案,集中全力清理巷道中的煤尘,搜救矿工,恢复井下供电、运转系统。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时,河南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带班的副总工程师也在井下。刘文彬16日凌晨5时左右,我感到井下风流不大正常。并组织撤人、升井。大约11时30分升井了。
事故发生后,中平能化集团矿山救护队已经调集了9个中队,在井下全力救援。
据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初步测算,事故中突出的煤尘约2500吨,瓦斯17.35万立方米。
讲述
带班下井领导叹“事故太意外”
副总工程师刘文彬16日凌晨5时发现异常并组织升井
据新华社电 此次事故是《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自本月7日正式施行后,我国发生的第1起重大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据当天该矿带班的副总工程师刘文彬介绍说:国家安监总局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下发之前,该煤矿已经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很多年。
“平禹四矿领导干部值班带班顺序表”上,每月5日、15日的零点班,由副总工程师刘文彬带班值班。在河南平禹煤电有限公司四矿调度室,记者在“平禹四矿领导干部带班签到表”(4~10月)第7页看到,15日“零点班”一栏下的签名是“刘文彬”。
刘文彬于15日23时左右,在调度室签到、登记、挂牌后,带班下井。当他感到井下风流不大正常时,立即组织井下矿工升井。
刘文彬昨日说:“到井下后,我一直在多个工作面巡查、指导,帮助调试机器,未发现异常情况。16日凌晨5时左右,我感到井下风流不大正常。这时,一名队长对我说,他感觉井下可能有问题,已经向调度室汇报了。我就立即组织撤人、升井。我大约11时30分升井了。”
在煤矿工作近30年的刘文彬,对矿难发生时的情况至今心有余悸。“太意外了,工人们正在采取防止瓦斯突出措施,事故就发生了。”
逃生矿工称逃生洞无救生设备
逃生洞被用来放杂物;有矿工已下井两次仍未进行培训
同一处工作面发生两次瓦斯突出事故。昨日,一些逃生矿工认为,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是造成平禹四矿明知有可能引发瓦斯突出,仍坚持在高危作业面掘进并引发矿难的主因。
一名经历过两次矿难的矿工说,姑且不说增加安全设施,只要按照操作规程就能避免悲剧。
不过,中平能化集团副总工程师杜波昨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我工作这么多年,像这次事故这样没有任何征兆的煤与瓦斯突出还从未经历过。”
“矿长待两三小时就上来”
事发时离事发处仅几十米的逃生矿工杨建坡介绍,作为一个高瓦斯的矿井,四矿会经常在一些地方打眼释放瓦斯,再进风稀释,以备日后开采,其中包括出事的12190工段,该工段附近有着52万吨的煤炭储量。杨建坡说,“谁也没想到这次打透了。”
据一名矿工介绍,12190开采面平时没有被列入开采计划,“这次就想突破,结果还是出事了。”
矿工牛某认为,平禹四矿的规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实下来的不多,甚至于矿工上不上班都不作管理。据其他矿工介绍,矿上有矿领导随工人下井的制度,包括五六名副矿长。下矿的最高级领导是矿长,通常在井下待两三个小时就上来了。
逃生洞中无救生设备
据逃生矿工陈加国介绍,除了最基本的矿车、头灯、自救器、信号定位器以外,矿井下每隔二三十米的距离会有一个小型逃生洞,最多可藏10人左右。但其中没有救生设备,更没有食品或饮水,平时都用于放钢钎等杂物。此外通风口的风机就没有送过足量的风。
矿工培训被指走过场
陈加国还告诉记者,下矿井时,每个矿工应当装备类似防护口罩一类的“自救器”,还配备能发射定位信号的小型仪器。“我都不知道怎么用,别人帮我搞的。”
据称,每名矿工在下矿之前必须经过培训,也有考试。有矿工称,考题都事先发给矿工,“纯粹走过场。”河北籍矿工赵宁(化名)说,前天是他第二次上工,还没有进行培训和考试。一名福建籍包工头表示,自己手下矿工的培训费是由他出的,老师是矿方出,但“出了事都是矿工违规操作。”
亲历
矿工爬行2小时出井
16日早上6时左右,河南省平煤集团平禹四矿瓦斯报警器突然鸣叫,这意味着矿井内瓦斯含量超过0.6%,已接近爆点,一个小小的火星都有可能引发爆炸。
呼叫器通知到各小队,紧急撤离矿井!这时,地下1000米处的赵宁(化名)跌跌撞撞地爬,在地下650米深处,他和其他工友们爬上了运煤车。但是,他们发现运煤车在地底趴着不动。赵宁说,原来这是为了防止产生火花引发爆炸,矿井的主电源被切断了。
戴着被称为“自救器”的呼吸面罩,从各工段逃出来的上百名工友沿着陡峭的坡道,缓缓向上爬行。110分钟后,赵宁见到了早晨8点20分的太阳。
赵宁说,既因逃命,也因瓦斯中毒,他觉得腿软气短,头也觉得晕。和他一起逃出来的中毒症状严重的矿工,被等候在矿口的车辆直接送进了医院。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吴伟
工程师下井,矿难为何未避免
矿山安全问题不能寄希望于微观层面的制度改良牵住牛鼻子。
10月16日,位于河南禹州市的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据悉,该矿副总工程师刘文彬在事故发生时段下井带班。
副总工程师带班下井既没有“陪死”也没有“共生”,矿工罹难了,而副总工程师升井了。这让寄希望于领导带班下井制成为遏制矿难发生“杀手锏”的政府部门与民众,不得不重新考量这一制度是否具有“举一纲而万目张”的威力。
毋庸讳言,矿山生产安全问题已成沉疴积弊,这种态势下寄希望于微观层面的制度改良牵住牛鼻子,很难。领导带班下井也好,建设地下避难所也好,无不是微观层面的制度改良。事实证明,领导下井制在出台之日即遭遇畸形解构,有的突击提拔“矿长助理”,有的矿领导考勤造假,不一而足。甚至可以设想,在偌大的地下工作面中,下井的矿领导也可以选择相对安全的工作面而不致濒临险境。
具体到此次矿难,平禹煤电公司由中平能化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平顶山瑞平煤电公司、禹州市国资委共同出资组建,那么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大企业中,其中一个矿的副总工程师乃至矿长,会处于怎样相对底层的地位,他显然很难给出资方带来“性命压力”,既如此,那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构筑安全体系就缺失了足够动力,而处于管理底层的矿领导也只能“听天由命”。
领导带班下井固有作用,但这些微观的制度改良还不足以遏制矿难频发以及在矿难中让矿工生还。切实需要整饬的,是关于地下矿山生产的更高层面的制度羸弱。譬如引入法律救济,这在国外并不鲜见,英国曾出现过法庭判矿主一次性赔偿遇难矿工后,连续30年向矿工家属支付慰问金;美国也出现过矿工家属向煤矿索赔1000万美元的案例,而我们则是简单的“以钱赔命”,对于那些财大气粗的矿主,实在是九牛一毛。是故,对缺乏安全保障或者不顾安全只追求利益而导致的矿难,需要引入法律制裁。
再者,峻厉的关闭矿山制度和链条式的问责制度也应该进入政策视野。2008年,就在此次事故发生的同一矿井的同一作业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造成23人死亡,这一矿井属典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那么,两年前的惨案没有警醒出资方做出谨慎生产的安全保护措施,要不要问责?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从1999年以来的11年间,矿难使5万多人丧命;今年以来,遇难人数超过30人的矿难已不下5起,此情此景下,不来一番制度大变革,显然是不行了。
燕农(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