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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怀化重建夜郎古国是现代版“夜郎自大”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10年10月18日12:04

  重建夜郎古国是现代版“夜郎自大”

  ■ 刘凯玲

  “来夜郎国‘自大’,到新晃县‘晃游’”。10月16日,位于湖南最西部的怀化市新晃县对外宣布,将斥资50亿元重建夜郎古国。

  且不说“夜郎自大”本身带有贬义色彩,湖南、贵州在“夜郎古国”归宿的问题上存在争议,再说,新晃县真有斥资50亿重建夜郎古国的经济实力吗?故里之争脱离了历史文化本位,俨然变成了利益博弈,令人遗憾。正如有舆论评价赵云故里之争时称“争的是赵云,玩的是概念,夺的是利益”。

  针对名人故里争夺白热化的实际,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曾联合发出通知。规范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开发利用的管理,特别强调对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名人故里与历史、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的人物形象不得进行宣传、命名。但是,让人遗憾的是,文化部门的通知未被认真落实。名人故里故国争夺仍然此起彼伏、方兴未艾。

  那么多地方争夺故里故国,看似学术之争、文化之争,实则利益之争。如此争夺故里故国,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期望增加当地的人文魅力,扩大知名度,以便开发旅游资源,创造经济效益。

  名人故里故国变味宣传、炒作,丧失了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亵渎了传统文化内涵,此风不可助长。某些地方并未征求民众意见,仅凭专家一纸子虚乌有的“论证”与领导的个人喜好,就大把烧钱大肆圈地大兴土木,宣布斥资50亿元上马名人故里故国工程,更是劳民伤财,挤占民生投入之举。此风必须坚决刹住。

  尽管文化部、文物局想为名人故里故国争夺降温,但是,名人故里争夺之风依然“高烧不退”,不少地方还指望借助名人故里光环制造经济效益。争夺名人故里故国固然容易遭受舆论炮轰,乃至被文化部、文物局批评,但是如果没有配套的问责机制与处罚规则跟进,如果没有明确有力的监管主体,仅凭文化、文物两部门“不宜”、“严禁”,名人故里故国争夺战仍会此起彼伏。这样看来,给名人故里故国争夺立规矩,明确问责规则,完善政绩评价体系,十分迫切和必要。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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