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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最高可收五倍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10年10月19日08:08

  广州非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据新华社广州10月18日电 为节约水资源,广州将以月度用水计划为基础,对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部分实行1倍到5倍不等的“阶梯”加价收费。

  记者18日从广州市水务部门了解到,广州市已出台《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从12月1日起,广州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半年对非居民用水户下达一次月度用水计划,用水计划根据城市供水能力、以用水户近3年同期用水量为基数计算的加权平均值、用水户用水量增长趋势确定。其中,用水户如获得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或完成用水整改,用水计划增长量可按一定比例调高。

  在制定月度用水计划的基础上,广州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以2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计划用水考核,对用水户当月实用水量超出月度用水计划的部分用水,除按标准水价收取水费外,还需按超出比例,加收1倍到5倍于标准水价不等的加价收费。如超计划不足10%的,按标准水价1倍加收水费,超计划40%以上的,按标准水价5倍加收。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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