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疑女同学造谣说他“GAY”,小梁这名还不满18岁的南海区九江中学的高中学生,就在学校的后山上,一刀接一刀地将女同学杀害。近日,佛山中院对其作出一审宣判,百余同学的求情信、亲人凑足百万赔偿受害人、自己真诚的忏悔,最终让他得到了有期徒刑15年的轻判。
案件回顾: 女生活委员命丧同学刀下 2010年4月5日19时许,作为班级生活委员的小黄,代收同班同学的伙食费人民币3万多元后,在同学小叶的陪同下到学校财务室交款。由于当时财务人员不在,小黄独自留下等待,而小叶则回教室自修。这时,觉得无聊的小黄打电话给同班同学小梁,约他到学校后面的奇山见面。
两人在奇山上散步聊天,行至奇山无人的防空洞口前。小梁叫小黄转过身,小黄照做后忽然觉得背后一阵剧痛,小梁竟然在她背后捅了她一刀。小黄受伤后大声喊救命,小梁于是又冲上去,对着她的胸部、背部、腹部、颈部连捅数刀……之后,他向班主任谎称头痛,请假回了家。
当晚11时许,有学生在校园山顶平台上发现小黄倒卧在地上,身上有刀伤。小黄被迅速送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自白: “说我GAY,我想吓一吓她” 为何一名高中学生要对自己的同学痛下杀手?小梁说,小黄其实之前曾经追求过他,但是自己因为学习的关系,没有接受小黄。后来,班上逐渐流传开他是同性恋者的传言。他怀疑是小黄为报复他所以制造谣言,自己当初其实只是想拿刀“恐吓”一下小黄,希望她能“收敛”点。但是他捅了小黄一刀后,小黄就大声呼喊。“我怕被人知道,当时脑子已经乱了,也不知捅哪里了。”
小梁在法庭上坚称,自己并非“GAY”,今年1月,他们班学生在广州学习时,由于床位不足,他提出与一名男同学同床一晚。没想到这样一件小事却招来了同学的话柄。
多方求情: 法院认定冲动杀人判监15年 “只想对我的家人和被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因为我的一时冲动和无知,害得很多人都伤心,我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年8月17日,案件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小梁在法庭上忏悔地说。
案发后,小梁的家人竭尽所能筹集了一百万元资金,补偿给被害人家属,诚心弥补梁某的过错;同时九江中学一百多名学生联名签写了一份求情信,也呈交给了法官。
近日,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梁是出于一时冲动才杀人,这比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其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不深。同时,小梁的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其家属又对小黄家属进行了赔偿,因此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记者刘艺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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