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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男孩性格孤僻 为仇富取乐一月连续纵火十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19日08:53
  不到一个月时间,铜陵一年仅20岁的男子竟连续纵火10次,烧了4辆机动车,一家空调专卖店、一家酒店、一个水果摊储藏室和一个仓库,尽管消防官兵扑救及时,但还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0万元。

  近日,铜陵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一举破获了这起特大系列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嫌犯的作案动机竟是仇富和取乐。

  两辆轿车莫名起火

  2010年9月26日晚10时许,铜陵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位于铜胥路上的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突然起火。扑完火,消防官兵又接到报警:不远处又有一辆轿车起火。消防官兵马不停蹄赶往第二个着火点,发现一辆轿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车主心痛得直掉眼泪,这是一辆刚买不久的天语轿车。

  消防官兵觉得事情十分蹊跷,迅速将信息反馈至铜陵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两辆车车门大开,车内有财物丢失。两起案件给受害人分别造成13万元和6万元的损失。

  民警深夜抓获嫌犯

  专案组民警发现,近期,铜陵县城郊一带连续出现火情,已经有4辆车莫名起火,另有一家酒楼连续两次起火,均因发现及时未造成特别大损失。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发现,一年轻人有作案嫌疑。通过多日夜间蹲点,10月9日晚,民警将正在盗窃的陈某现场抓获。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陈某最终交代了这几起放火案件均是他一人所为。

  纵火竟是仇富、取乐

  据了解,今年20岁的陈某,家住铜陵县城郊,性格孤僻,终日在外游荡,以小偷小摸为生。 2008年因抢劫被判刑,才刚释放不久。陈某交代,之所以烧毁四辆机动车,开始是为了泄愤,后来是因为仇富和厌恶别人有车,因为其父亲曾经被车辆擦撞过,却没有获得任何赔偿,于是他产生了厌恶车辆和仇富心理,并喜欢选择新车下手。

  陈某说,今年,他释放回家,邻居顾某发现后,说了一句“坏人又回来了”,被他听见便怀恨在心,一直想伺机报复。不久前,顾某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陈某于9月24日深夜,悄悄来到顾某家门前,将三轮车点燃后,躲在暗处,悄悄看热闹。

  此事让陈某感到异常快乐。此后,陈某三次纵火将三辆机动车烧毁。对于另外的6起纵火案,陈某称完全是为了取乐,觉得好玩。

  8月29日凌晨,陈某窜至铜陵县五松镇南湖路美的中央空调专卖店,用电短路的方法纵火将该店内的空调等物品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 9月份,陈某趁夜色两次来到城北加油站附近一家酒楼,撬门入屋盗窃,然后纵火,陈某还潜入该加油站附近一个仓库盗窃后纵火。当月,陈某又两次潜入一水果摊储藏室盗窃水果后纵火。(安徽商报 吴彬 张胜强 邹军 乔剑)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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