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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尊严投诉”飙升8倍 顾客最看重商家道歉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2010年10月19日14:50

  “尊严投诉”飙升8倍多

  最看重商家道个歉

  今年三季度我省人格尊严投诉增幅最大 主要集中在限制人身自由、以貌取人、侮辱谩骂消费者等

  昨日,省消委会发布了2010年第三季度四川省消委组织消费投诉情况分析,人格尊严投诉成为增长幅度最大的一类投诉,投诉总计163件,虽然总量不大,仅占所有投诉的2%,但较去年同期相比,竟上升了858.8%。消费者在自身人格尊严方面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对商家潜意识里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投诉呈显著上升趋势。

  案例 遭商家白眼:没钱你还看什么

  刘小姐带着从老家来的父母在某品牌服装专卖店选购衣服,3人先后进了专卖店,却没有一名导购员上前服务。刘小姐的母亲很喜欢一件上衣,顺手翻看衣服的标签,只见标价3000多元,她连忙收回手来,却不小心将衣服勾在衣架上。一名导购员立即上前,一把拿过衣服,迅速整理好,又“咣当”一下挂在衣杆上,整个过程一言不发。

  最终,因为衣服太贵而没有购买。在3人离开专卖店时,一名导购员在身后嘀咕:“衣服被摸来摸去的,还怎么卖?没钱还看什么?”刘小姐听到后气愤不已,她的父母顿时也没了心情逛街,遂与对方争执起来。

  市民吴小姐在某美发店办了一张会员卡,没想到成为VIP会员后,店家的态度却不如从前,“以前洗头时间至少是半小时,现在10多分钟就完事,跟他们提意见,他们却冷言冷语,竟说我过场多……”还有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被怀疑偷东西而被搜身。

  数据 人格尊严投诉 1年翻三番多

  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受理消费投诉7852件,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7.58%。其中,人格尊严投诉与商品的质量、安全、价格、计量、广告、假冒、虚假品质表示、营销合同等8类投诉平行,成为投诉的“一大类”。省消协人士称,消费者对人格尊严方面的投诉主要有经营者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例如超市怀疑消费者有盗窃行为,强制搜包、不让消费者自由离开;经营者以貌取人区别选择消费者;商家服务人员对消费者侮辱谩骂甚至殴打等。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人格尊严投诉共计15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3%,增长幅度仅次于产品安全投诉。三季度,全省人格尊严类的投诉总计有163件,虽然总量不大,仅占投诉总量的2%,但较去年同期的17件相比,竟有858.82%的上升幅度,整整翻了三番多。“这表明随着消费者的逐渐觉醒,在人格尊严方面的维权意识显著增强。”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对消费者言语歧视、超市强行搜身等人格尊严受损的投诉逐渐增多,在以前,很多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都忍气吞声,或与商家吵闹、争执,最终都不了了之。

  消协

  消费者最看重商家道歉

  省消协人士称,人格尊严投诉出现大幅攀升之势,与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有关。从受理的情况看,现在消费者与经营服务者发生纠纷,消费者首先看重的是经营服务者道歉,其次才是经济赔偿。

  消费者如果在超市被强检甚至搜身,或者商家在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使用侮辱性语言等,均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通过投诉来解决问题。如果受到对方恶意或是有预谋的言语或行为的攻击,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记者 黄海英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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