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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立
一场别开生面的区“人大代表”审议会议近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区政府一间会议室里热烈举行,来自市西、育才、民立、华模、七一等中学的20多名学生像模像样当起了“人大代表”,就教育问题展开“审议”。这也是首次由90后学生承担全部审议议程的上海市静安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模拟会议(10月19日《新闻晨报》)。
近年来,尽管我国公众的公民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处于培育和发展过程中。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们头脑中固有的,而是在后天培养和养成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上海市静安区90后中学生模拟当起“人大代表”和“人大主任”,无疑是拓宽公民意识教育途径的一种有益尝试。
不过,笔者以为,无论如何,模拟不如“实战”,体验不如行动。其实,发扬民主,彰显权利,校园里同样是一块广阔天地。比如,建立和规范校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校园真正民主。在学校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奖惩等方面,让学生拥有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当年,我们的五四先辈十分睿智地将“德先生”与“赛先生”请到中国。如今,90多年过去了,虽然我们的民主政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我们的周围,校园民主仍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记得在今年4月,河南洛阳孟津西霞院初级中学学生雷梦佳,因与另一名女生打架,而被班主任交给全班“民主处理”———投票表决,投票结果是雷梦佳被强制回家教育一周。一天之后,雷梦佳便在学校附近黄河渠边的青石板上留下三句遗言,投渠自尽。雷梦佳的悲剧令人无比痛心。很多的事实表明,校园民主的理想照进现实,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不是说不用临渊羡“人大”之鱼,问题是,羡鱼之后,我们是求“渔”,还是求“鱼”。求鱼只是手段,求渔才是目的。正所谓“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窃以为,“退而结网”的办法是:必须着力于从起点———彰显校园民主入手。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管理者应当从校园做起,从现在做起,创造条件,营造一个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权利和自由的良好环境,把学生看做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让“看得见”的权利平等成为孩子们在校成长的“保护伞”和“公平秤”,弘扬现代民主与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养成。从更深层次来看,吸取人大制度等先进政治制度的有益养分,努力构建校园民主管理机制和体制。比如,保证学生的发言权、决策权,把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引入学校、班级管理当中,调动学生参与管理学校、管理班级的热情和积极性,发扬学生的主人翁精神,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从锻炼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做起,让广大学生经风雨、阔视野、增才干……显然,这方面的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也一定能够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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