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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讨者:月入6000元 老家还有两座“洋楼”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20日08:47
  遇到这样的“职业乞讨者”,你掏钱吗?

  看见衣衫褴缕的行乞者,大家难免心生怜悯,掏钱相助。也许你并不知道,说不定他的收入超过了你。记者昨日从市救助站了解到,如今以敛财为目的的职业乞讨者占了街头乞讨人员的6成。

  市救助站曾派出数十名工作人员对街头乞讨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以敛财为目的,其中一位儿童特别典型。

  他家住璧山,父亲打工,母亲擦皮鞋,养活一个孩子按说不是问题。但为了改变境况,前几年父母竟利用孩子头部长肿瘤的病情,每天将其接到解放碑乞讨,平均每天可讨200元,节假日一天能讨到500元。现在家中已经盖起了两栋楼房。

  被调查的175名流浪乞讨人员中,以敛财为目的的职业乞丐就有115名,占了总数的64.5%。民政部门提醒市民,在街头遇到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向救助站或所在区域民政局反映,尽量不要施舍,要劝他们回家。市救助站24小时求助热线:(023)86831353。 记者 任明勇

  流浪乞讨救助相关政策》》

  问:向救助部门求助需要哪些条件?

  答:按照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救助对象。

  问: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向哪些机构或部门求助?

  答:各区县(市)救助管理站或民政部门。

  问:求助的途径有哪些?

  ①向就近救助站或民政部门提出救助请求;

  ②未成年人、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可拨打110,由公安民警引导或护送到市救助站或就近的救助站;残疾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由公安民警联系辖区街道办事处后,直接送辖区指定医院救治。

  问:救助的原则是什么?

  答:自愿受助,无偿救助。 (来源:重庆晨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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