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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夜总会火灾酿4死50多人伤 招牌遮蔽无法开窗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20日09:54
新华卡拉OK夜总会持牌人李锦成首先发现火警并一度扑救。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人民网10月20日电 香港旺角弥敦道嘉禾大厦前年发生的5级大火,造成4死50多人伤,案件昨于东区死因庭展开聆讯。大厦夜总会持牌人作供时表示,当日发现冷气槽有火光,曾与客人尝试用灭火筒救火,但不成功,于是报警。他对于夜总会窗户是否密封表示不知情,但相信即使可开启,亦会被商铺招牌遮蔽。至于是否因没缴交款项予承办商,令连接至消防处的警报器失灵,他亦无法确定,并表示客人及员工可随时在室内吸烟。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死因裁判官吴承威表示,将选出3女4男陪审员,传召33名证人,读出22名证人口供陈述书,包括消防处检验氧气樽人员证实,2名殉职消防员在火警后用毕氧气樽内氧气;机电署人员证实殉职消防员的无线电通讯机操作和性能正常等。

  发生火警的新华卡拉OK夜总会持牌人李锦成作供时指,当日早上约7至8时许,在收银处透过闭路电视发现室内有一个地点冒烟,往查看发现屏风后的空调槽着火,他与客人黄狄新各拿起灭火筒扑救,惟没法阻止火舌蔓延。李立即叫醒正入睡的舞小姐及客人逃生,并折返收银处致电报警,然后再往救火,但火势不可收拾,他折返收银处时,整条走廊已被黑烟笼罩,惟有逃至楼下。由发现有白烟至消防车到场,李称约10多分钟,其中一名在夜总会任职公关小姐的死者,一直在夜总会内睡觉。

  代表消防处的大律师廖远明质疑夜总会内容许吸烟,惟没有可开启的窗户及消防系统不足,李锦成称夜总会有窗户,但不清楚是否可以开关,只知道男洗手间窗户可以开启,而楼下部分商店的广告板亦会遮敝窗户,李承认客人及员工都可以在夜总会内吸烟,四周亦设有烟灰缸。

  消防系统方面,李锦成指事发前1、2个月曾有消防巡查,惟不清楚与消防处连接的自动警报系统在事发时是否正常运作,亦不清楚当时是否欠承办商费用致令消防系统无法运作。

  客人黄狄生作供时指,事发时亦在收银处看见有大烟,于是沿烟路查看,发现一房间有浓烟冒出,于是用灭火器扑救,惟火势没减退,于是叫人疏散,他在浓烟中摸黑逃至地下大堂后,用硬物打烂用玻璃盖着的火警警报系统,再到保安岗位致电报警。他表示在夜总会内是看不到窗户的。

  火警中4名死者,包括消防队目萧永方、消防员陈兆龙及两名居民,他们的家人亦有出庭旁听。事发在前年8月10日,嘉禾大厦阁楼夜总会首先起火,火势升为5级;两名消防员进入火场救人,将氧气面罩让给居民使用,自己吸入过量浓烟殉职。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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