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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警队三楼坠下事故责任未定 索赔50万(图)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10月21日09:57
常平交警大队三楼厕所内,窗沿离地不足半米。
常平交警大队三楼厕所内,窗沿离地不足半米。

聂应祥因左胫骨缺损落下终身残疾。  李书龙摄
聂应祥因左胫骨缺损落下终身残疾。  李书龙摄

  交警大队三楼坠下事故责任十月未定

  男子要求经济补偿50万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书龙)37岁的聂应祥10个月前遭遇了惊魂一瞬,他从常平交警大队三楼厕所的窗口坠下,摔成重伤。事发至今,该事故责任一直未得到认定。昨日,聂应祥向有关部门提出经济补偿请求。

  三楼厕所窗口坠下

  聂应祥是贵州人,2009年12月25日中午,他驾驶机动三轮车在常平汽车站候客时,被常平交警将车辆查扣。执法过程中,聂应祥将执勤交警彭某的手臂咬了一口,随后被连人带车带回常平交警大队。

  聂应祥说,有人提醒他,给彭某包个红包赔礼道歉,三轮车也许可以当场放还。聂应祥随即按此照做,但遭到彭某的拒绝,两人随后还发生了口角。

  聂应祥说,下午5时30分许,他提出要上厕所,彭某态度生硬地提着他的后衣领把他推向厕所。因为“担心被拘和被打”,聂应祥躲进厕所内一个靠窗的蹲位里,并将木门反锁。随后,一名交通协管员猛地将木门踹开。聂应祥说,因为蹲位很窄,木门被踢开后几乎打在他身上,他吓了一大跳,脚一趔趄就从窗口摔了下去。

  从三楼坠下后,聂应祥立即被送往常平医院抢救。当晚7时许,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此后经过近一个月的抢救,聂应祥才逐渐恢复,并一直留院治疗。住院至今的医疗费近20万元,则由常平交警大队在医院挂账。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常平医院时,聂应祥依然无法行走,并因左胫骨缺损落下终身残疾。

  男子自行跳楼?

  常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周庆华说,去年12月25日,交警发现聂应祥无牌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于是进行查扣。但是聂应祥暴力抗法,并咬伤了执勤交警的手臂。在车辆被扣后,聂应祥又前往交警大队,要求放车,因为被拒,自己跑到三楼的洗手间,以跳楼作要挟。周庆华说,“当时交警还没来得及去拉他,他就从窗口跳了下去。”

  聂应祥坠楼后,常平土塘派出所介入调查,并于去年12月26日、28日、今年8月6日三次向聂应祥录口供。据办理该案的民警介绍,聂应祥在三次口供中,均表示他是自行从窗口跳下,而非他人迫使,跳楼原因则是因为害怕被拘留和被打。

  事故责任未认定

  聂应祥说,去年26日和28日,他还在重症监护室,处于半昏迷状态,现在已不记得当时录口供的情形,只对第三次口供有印象,但他一直表示是受惊吓而坠楼,从没说过“自行跳楼的话”。“我上有老人,下有三个小孩,怎么可能去跳楼?”聂应祥说。

  昨日,记者在聂应祥坠楼的厕所看到,男厕内的窗沿离地不到半米,刚及膝盖的高度,而窗户则有近1.5米高,没有任何防护栏,不需要弯腰就可将身体探出窗外。

  聂应祥说,事发至今,关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一直没有解决,他的妻子因照顾他的起居,去年底已辞工,全家无经济来源。聂应祥认为,他在交警大队因受惊吓坠楼,交警大队应负有责任,须对他进行补偿。此前,聂应祥曾向有关部门提出50万元的经济补偿。

  但周庆华一直坚称,聂是自己跳楼摔伤,并不愿谈及任何事件详情。昨日,常平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万通表示:“一切要等有最后定论再说,如果有责任一定会负责。”至于事件细节及交警是否负有责任等问题,张万通则以“采访不合程序”为由,未予回应。

  目前,常平镇政府已介入调解此事。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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