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省府 在川滇黔边区一带,两个女红军的名声很大。“有队伍进村进街,群众躲在门里偷偷地看,见到有两个女红军,就知道是红军游击队。我和李桂红成了群众区别游击队和敌人的主要标志。”有人写诗赞颂:“遥想当年花木兰,不爱闺帏爱剑戟,更有今日女红军,粗衣草履为民急。”广大群众对女红军颇有好感。
虽然在“坳田坡”黄二嫂家扑了空,但叛徒知道李桂红有身孕,阚思颖是裹过小脚的,不会逃出梅硐,便加紧搜查。一天,梅硐赶场,一个老头在酒店里喝醉后说漏了嘴:“看见余老七(余承远)把两个女红军接走了。”消息被暗探获悉,迅速传到了梅硐乡镇府。梅硐乡长周极辉曾被梅硐游击队警告:不准与红军为敌,否则将被处以极刑。他得到乡丁报告后,大吃一惊,害怕脱不了干系,立即派人把老头抓到乡公所,要他交出人来,然后扇了老头两耳光,叫他以后不要造谣乱说。此事暂时过去了,但还是被别动队布置的暗探获得,并向省府密告长宁保安队无能。
长宁县长李鸣和受到上峰严责后,为了找一个替罪羊,随后将梅硐乡大队长余吉之捕到长宁县城,严责其侦查女红军的下落不力之过,并以“私通赤党罪”将其逮捕,解宜宾关押。余吉之是红军到梅硐后安插到敌人内部的情报人员,后来被叛徒告密,入狱一年,受尽酷刑。
此前,蒋介石对川南清剿“散匪”不力就大为光火,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训令》(治字第405号)就严责:“本委员长频年督剿,深知制有形之匪易,制无形之匪难……倘有匿匪不报,或通匪作恶者,定照匪盗论罪。本委员长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待)”。四川省府主席兼“剿”总司令刘湘对两名女红军的情况也早有所闻,珙县县长陈国华在1935年6月呈刘湘的密电中就专门提及:“有女匪二名,一为阚思颖,20余岁,任该党代表,一为李桂红,亦20余岁,任宣传工作……”现在,刘湘得悉在梅硐还有女红军活动的密报后大怒,省府急电:“电令各县县长,为奉督办刘(湘)电,转饬匪区各县长切实编联保甲,清查户口,肃清散匪,以清地方。”“长宁、兴文,奉令转据探报阚姓女匪肆扰各情,令饬该县从速剿办,勿任滋蔓。”两县不敢殆慢,秘密制定了捉拿女红军的计划。
山谷幽灵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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