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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重拳打假 华夏人寿、华泰人寿均遭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21日10:12
  近期,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十分给力,保险公司面临强力监管,不断有违规违法案件爆出。中国保监会15日对华夏人寿开出罚单,由于财务资料造假、向保监会报送虚假自查报告等11项重大违规行为,华夏人寿被处罚款188万元,其董事长、董秘及一名董事等三名高管被撤职,并停止该公司开展团体保险长期险新业务一年。同时,上海保监局也针对华泰人寿新单回访造假问题进行了处罚。

  华夏人寿:

  遭188万重罚

  董事长“丢官”

  据了解,华夏人寿成立于2006年12月,由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六家大中型企业发起,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综合人寿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处罚决定书,2010年3月9日~4月23日,中国保监会对华夏人寿进行了综合性检查。经查,2007年至2009年,华夏人寿存在公司财务资料重大虚假记载、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自查报告、编制虚假的薪酬委员会议案及决议、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风险排查报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未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未按照规定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债券回购超过监管规定比例上限、部分报告和报表内容不真实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中国保监会决定对华夏人寿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接受团体保险长期险新业务一年,罚款188万元。而同时遭受处罚的高管则多达9人。其中,时任华夏人寿董事长孟勇,因对公司编制虚假的薪酬委员会议案及决议、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未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被撤销任职资格的还有华夏人寿董事姜建华和董事会秘书陶勇,而包括华夏人寿总经理在内的6名高管,则受到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华夏人寿目前已在全国开设150多家分支机构,今年1月~8月实现保费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18.07%,低于寿险业平均增速。此次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都遭撤销任职资格,被认为是中国保监会近几年发布的最严厉的处罚之一。被撤职的董事长孟勇是华夏人寿的缔造者,据公开资料显示,他早年曾任职山东某地方财政局,后进入太保山东分公司,2003年筹办华夏人寿并担任筹备组组长,2006年4月起出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记者了解到,保监会已于本月12日核准了李飞担任华夏人寿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华泰人寿:

  逃脱回访

  被警告罚款8000元

  华泰人寿上海分公司在电话回访前,要求客户在签收保单时一并签收《书面回访确认函》,同时将《书面回访确认函》与回执一起回收,并扫描录入系统,以便满足对所有客户进行回访的要求。日前,上海保监局公布对华泰人寿上海分公司进行“警告及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般来说,各个保险公司都会对新保单进行回访,回访可以帮助投保人再次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现不符合自己的购买意愿,可以选择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今年前8个月,华泰人寿上海分公司保费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41.4%,其中银保业务占比高达99.9%。据报道,目前在银保渠道销售的多为分红险、万能险等新型寿险产品,这类产品在缴费方式、收益领取等方面较为灵活,更需要将相关费用扣除和收益风险等详细告知客户,犹豫期回访是维护客户权益的重要一环。新单回访造假并非个别,因为业务发展过快,后台回访人员跟不上,不过若长此以往不重视新单回访,公司的业务品质很难保证,最终将导致客户投诉增多。

  一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投保人本身要对自己购买的保险有充分的了解,同时,也要有回访意识。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在购买保险10天的犹豫期内进行回访,如果客户没有被回访,那么就应该提高警惕,应该主动询问保险公司。(记者 张波) (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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