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内黄县一村级信用站被撤销后,原来的代办员却继续以信用站名义,非法吸储160余万元而被判刑。102名村民为讨回血汗钱,和当地信用社展开拉锯战,并拿到了102份判决书,最终打赢了这场权益保卫战。昨日,除了3名在外务工的村民外,99户村民领到了100多万元本金。
非法吸储160万 原代办员被判刑
2002年,内黄县井店信用社齐村信用站被撤销,原代办员孙宪林仍以信用站名义,非法吸储160余万元。2007年,因挪用资金罪,孙宪林被判有期徒刑7年。案发后,储户纷纷找到井店信用社,要求对方兑付存款及利息。
信用社一方认为,孙宪林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拒绝支付存款和利息。
去年12月,内黄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井店信用社向102名储户支付160余万元的存款以及利息。对此,信用社不服,上诉至安阳市中级法院。
随后,安阳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安阳首例以判促调的案件
为了让双方达到真正和解,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对于储户,法院指出他们存单存在重大瑕疵,正是基于这些瑕疵,才导致存款无法正常兑付。对于井店信用社,考虑到其不属于法人单位,法院直接找其上级单位做工作。
经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通过签收判决书、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立即支付存款。井店信用社给付储户160余万元本金,102名储户做出“让步”:放弃利息。
“这是一起非常特殊的民事案件,是安阳市首例以判促调的案件。”主审法官师茂庆称。 (张志立 徐宏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