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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村村设立农民“纪检委”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22日08:19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率先实践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将在宁夏全区推广,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宁夏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据介绍,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已实施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被基层群众称为农民的“纪检委”。它的组成人员从政治素养高、敢说真话、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高且不在村“两委”班子担任职务的原村干部、老党员、劳模和退休教师等人中产生,由村民代表和党员采用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开一次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监督范围包括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这种制度有利于弥补村级组织构架中监督缺位的问题,整合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力量,形成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晓滨在会上要求,宁夏全区各地要以“勤廉为民”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涉及“三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以“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年”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学习活动为载体,把大学习活动与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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