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有点甜”,曾几何时,这句广告语风靡一时,可是,昨日,驻马店小伙王建勋告诉记者,农夫山泉,有点“酸”,“让俺心酸之极”。这是为啥呢?
原来,8月5日,王建勋为农夫山泉公司贴宣传画时,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5日。从拘留所出来后,王建勋要求农夫山泉公司为他消除行政处罚记录。公司只说赔他5000元钱了事,王建勋未同意,结果农夫山泉公司甩手啥也不管了。
10月20日,王建勋请律师向驻马店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汝南县公安局对他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处罚的记录。
事发 为公司搞宣传被拘留5日
王建勋,驻马店西平人,27岁,今年2月份入职农夫山泉公司,在郑州进行了新业务统一培训。培训后,他与农夫山泉公司还签了合同,于3月份被安排到驻马店汝南县开展业务。“8月5日上午,我拜访客户,在汝南县行政街天苑小区门口陈桂花烟酒副食店前,我上前跟老板沟通进货,手里拿着苏打红茶的宣传画,准备往客户门口墙上贴时,客户出来说,现在检查不让贴了。我就没贴,准备走时,从旁边过来两个人,不让我走,上前要扣我的自行车和宣传画,还报了警。”王建勋说,随后,他被警方拘留5天。
8月10日从汝南拘留所出来后,王建勋说自己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汝南县公安局8月5日当天作出的汝公(新)决字2010第056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8月5日9时10分,王建勋在汝南县汝宁镇“天苑小区”大门口粘贴小广告时被汝宁镇街道创卫巡逻人员武哈山、刘转运当场发现,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据《治安处罚法》,决定给予王建勋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王建勋粘贴小广告34张。
委屈 公司不帮助撤销处罚记录
出来后,王建勋便多次向农夫山泉总公司打电话反映情况。“8月24日,农夫山泉总公司过来了一名经理,我要求农夫山泉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对我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补偿,这名经理告诉我,汝南县公安局对我的行政处罚是错误的,公司原本要和当地政府打官司,但后来考虑不打了,还是直接给员工补偿最实际。并问我5000元补偿够不够。我说不够,如果我自己来撤销公安行政处罚,要请律师,打官司,耗时,耗力,公司要赔偿我5万到8万元钱”。
来人告诉王建勋,他决定不了,要汇报给农夫山泉总公司。王建勋说,9月初,农夫山泉总公司给的决定是:王建勋要的补偿高,公司不给了。被拘留和上诉都是王建勋个人的事,撤销行政处罚所有费用,都属于王建勋个人的。
维权 替公司干活出事自己兜着?
“我作为农夫山泉公司的员工,贴宣传画是农夫山泉公司要求我做的工作,既然我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农夫山泉公司的商业行为不也是违法的吗?农夫山泉公司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王建勋说,农夫山泉公司对他的不补偿、不帮助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让他非常生气。他一气之下辞了职。到目前,农夫山泉公司再也没和他谈过解决他被行政处罚的事。
王建勋说,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如果不想办法撤销,在公安部门将一直被记录在案。“汝南县公安局对我的行政处罚在公安部有备案,我肯定要求撤销。我已请律师向驻马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对我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现在,农夫山泉不管我,我不知怎么做才能让农夫山泉承担起他们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20日下午,记者致电处理此事的农夫山泉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张嘉宁,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公司应承担补偿义务
河南文苑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伟光说,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一旦生效,不是随意就能撤销的。要想撤销,就要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管理部门受理后,如果认为作出处罚合法,就不会撤销。这种情况下,行政相对人,还可向法院起诉,判令行政处罚行为违法,然后才可撤销。
朱伟光说,他个人认为,员工为企业搞宣传,如果一不妨碍城市管理二不妨碍市容,应该是允许的,是不应该被拘留的。农夫山泉公司虽然不是违法行为人,但因给公司搞宣传造成员工被拘留,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补偿义务的,也有责任协助员工消除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