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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渔民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捞“淡菜”获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22日14:10
  中新网温州10月22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浙江温州一渔民杨某带领3人,未经许可在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一级核心区非法捕捞“淡菜”,近日被浙江平阳法院一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等四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据悉,这是中国首次判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者。

  2010年5月11日晚9点许,温州苍南县炎亭镇渔民杨某叫上贺某、姚某等3人,明知平阳县南麂列岛海域是国家级海洋资源保护区,经预谋后,乘坐渔船来到下马鞍海域核心保护区,趁天黑之际,由贺某和姚某身穿潜水衣潜入海底,使用钢钳钎捕捞野生厚壳贻壳(俗称“淡菜”),杨某等2人在船上接应。后被平阳县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并被查获捕捞的淡菜420千克,价值人民币3192元。

  据悉,杨某等人非法捕捞的下马鞍海域核心保护区,属于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一级核心保护区,按规定周围200米内不许船只靠近,在此区域进行捕捞作业更是被严令禁止。

  记者向国家海监大队证实,对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并予以刑事拘留在中国尚属首例。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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