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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坠楼案检方以强奸罪公诉 三人罪行较重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10月23日00:43
视频:湖南16岁少女疑遭警察轮奸坠亡解密

  2010年9月4日下午7时许,湖南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当地警方经调查认定此案为刑事案件,并于9月8日破获该案,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警方通报称,16岁的阿红(化名)是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人,她和朋友到凤凰游玩,在凤凰大酒店遭林某、龚某、徐某、韩某、王某等5人多次猥亵,阿红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

  本案5名涉案人员均已涉嫌犯罪,5人中,龚某是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徐某是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9·4”案件发生后,湖南湘西州、凤凰县党委和政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对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龙江予以免职,对分管交警工作的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予以免职,对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本报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凤凰少女受辱坠楼案件昨天上午在湖南凤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检方以涉嫌强奸罪对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果。

  据了解,该案于上午9点开庭,一直到下午5点结束庭审。法庭以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受害人一方的家属因没有提前接到开庭通知未能到庭旁听,只有律师唐远瞩一人出庭应诉。而众多关注该案的媒体记者也因事发突然无法赶赴凤凰,极少数到达法院的记者也被拒绝进入法庭旁听。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凤凰县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审此案的法官并非凤凰县法院的法官,而是来自吉首“州里(注,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法官,只是借凤凰县法庭用一下”,具体法官是哪位也不清楚。而吉首中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治处和法宣处的领导“周五有事,都下班了”,随后挂断了电话。

  据死者阿红的姐夫冯文滔说,庭审结束后唐律师曾来电向家属介绍了一些粗略的情况:检方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其中凤凰县修车的林某、凤凰县公交车司机韩某和凤凰县交警大队民警龚某的罪行较重,相对而言,公交司机王某和交警大队协警徐某的罪名要轻一些。

  由于唯一进入庭审现场的受害方代表、律师唐远瞩的电话自庭审结束后一直无法打通,记者未能得知庭审现场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举证质证情况。冯文滔说,律师个人认为庭审的情形“看上去对受害者这一方还可以”,但家属认为这5个人都应该从重处罚。“假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我们肯定要上诉”。

  法院并未当庭宣布庭审结果。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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