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大兴的明悦湾小区近日曝出“明悦湾豆腐渣保障房”事件。该小区的经适房是不是“豆腐渣”工程?质监部门最终的调查结论又是怎样的?连续多日,本报记者对明悦湾质量事件进行了深入采访。
工程停工
墙体分界线曝光质量问题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中的资料显示,明悦湾小区申报立项时的名字是大兴区旧宫镇三角地住宅项目,是一个经济适用房与商品住宅并存的现代化住宅小区,资质为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了该项目的开发权。
北京市及大兴区两级住建委确定,该项目中商品房由开发商自行销售,经济适用房建设完毕后,由北京市回购摇号销售。
取得土地开发权后,日月公司对工程进行了招标,北京市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了该项目B区的全部经济适用房的主体建设;建工集团则中标了该项目A区的商品房主体建设。在施工发包合同书中,该项目原来的名称变为“明悦湾”。
2010年5月30日,住总二公司的领导亲自到工地上检查工作,发现墙体上有一道明显的分界线——由于前期的混凝土没有质量问题,所以当后来使用的混凝土质量发生变化后,就会出现颜色上的差异。
住总二公司的领导在发现了墙壁上混凝土的分界线后,询问了混凝土的来源及价格。
工地的负责人说,混凝土是由开发商以每立方米248元的价格采购来的。住总二公司的领导预感到事情不妙:“谁都知道,这个型号的混凝土成本价都在285元以上,怎么可能出现248元的价格,一定是混凝土出了问题!”
5月31日,住总二公司先单方面对自己所承建的楼房内混凝土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发现明明标号为C30的混凝土在凝固后,连C15的标号都无法达到。
随后,住总二公司于6月8日下达全面停工的命令。与此同时,这一情况也被住建委的相关部门察觉。
买家一听消息赶紧退房
马先生的家原本就住在三角地旁边,在明悦湾项目开始预售后,他便选中了一套房子。
“我从明悦湾论坛看到了帖子,说明悦湾项目出现了质量问题被停工了。后来我上下班的时候看见工地里的塔吊等施工机械都停了。当时我想,坏了,房子出事了!”在接受采访时,马先生正在办理烦琐的退房手续。
内行戏称
混凝土商赔本赚吆喝
日月房地产公司与住总集团二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住总集团承建的明悦湾小区项目的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由开发商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
日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住总二公司签署完施工合同后,曾经委托住总集团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据住总集团有关部门证实,正是由于日月公司所开出的价格过低,住总集团混凝土公司拒绝了该笔送上门的生意。
最终,日月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私营的北京市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签署了购销合同。
该合同中约定,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所销售的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北京市预搅拌混凝土质量流程》的技术标准;采购的型号分别是C15、C20、C25、C30、C35、C40、C45;价格从每立方米212元到293元不等。工程中使用量最大的C30混凝土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
奇怪的是,根据预算定额显示,这个价位即便是在十年前都不一定能够购买到同标号的混凝土产品。于是有参与该项工程混凝土竞标的企业戏称:“这样的价格简直是在赔本赚吆喝。”
住总二公司的领导更是一语道破天机:“这价格不就是逼着人拌假灰(混凝土)嘛!”
蹊跷事件
地面浇筑“缩水”40立方米
据了解,2010年4月,住总二公司正在建设小区的锅炉房。根据设计图纸,锅炉房的地面必须是由150立方米的混凝土一次浇筑成型的整体结构。
但是当混凝土浇筑到110立方米的时候,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却停止了浇筑。按照公司的说法是:已经浇注了150立方米的混凝土。
住总二公司的现场人员马上找来了日月公司的现场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经过现场测算,确实还缺少40立方米的混凝土。
此后,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在向工地提供混凝土时,多次出现延误送货时间的现象,最严重时曾出现过应该在3小时内浇筑完成的混凝土因为送货延误,一直浇灌了13个小时才完成。
住总二公司多次向开发商日月公司发出函件告知后,日月公司在2010年5月下旬做出更换混凝土供应商的决定。而在此期间,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混凝土已经被大量运输进工地,并被浇筑在了墙体内。
在停止施工后,住总集团的工作人员曾经对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进行全面调查。
沙堆上长出草坪
在调查华跃腾飞公司的现场录像和照片中,记者看到现场的沙石料堆里,掺杂了大量的碎砖头等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由一条传送带送到搅拌机里,掺杂上水泥进行搅拌,最终成为混凝土。在该公司的沙子堆上面,居然长出了厚厚的一层草坪。
调查人员请教过专家,专家指出是因为沙子中含土量过高,才会出现沙子堆长草的现象。而含土量过高的沙子是绝对不能用来搅拌混凝土的,“如果使用了,会直接导致混凝土黏裹力下降,降低混凝土强度。”
水泥厂竟称没卖过一袋水泥
根据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提供出的水泥供货商,是总部位于河北省的曲寨水泥厂。由于曲寨水泥厂的水泥最合适用于混凝土搅拌,所以北京很多大型国有混凝土搅拌公司都从这里采购水泥,而曲寨水泥则被建筑业普遍看成是质量的保证。
也正因为曲寨水泥在北京的建筑市场享有较高的声誉,所以价格一路居高不下,比同型号水泥每吨价格要高出十几元。
住总二公司的工作人员前往河北省曲寨水泥厂,验证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是否真的使用了该厂的水泥。
面对前来质询的住总公司人员,曲寨水泥厂的负责人连呼冤枉:“我们连华跃腾飞搅拌站都没听说过,更没有卖过他们一袋水泥啊!”
鉴定结论
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2010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技术人员全面进驻明悦湾小区,对所有在建停工的楼盘主体进行采集实验模块、实验室实验等技术检测。2010年10月8日,对明悦湾小区质量问题的鉴定结论终于面世。
记者获得了该份带有鉴定结论的《权利告知书》,在其中对于质量问题认定的直接原因就是“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检测报告是这样描述的: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至5月24日为北京市住总二公司承建的大兴区旧宫地区三角地经济适用房及商品房项目供应1825.5立方米C25等级强度的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实际水泥用量比提供给施工单位的配比单中少用水泥81公斤。
供应2387.5立方米等级为C30强度混凝土,其中每立方米少用水泥101公斤;供应3720立方米C35混凝土中,每立方米少用水泥101公斤。该行为属于“偷工减料且情节严重”。
根据住建部门公布的混凝土配比表显示,每立方米标号为C30的混凝土中应该有450公斤的水泥,也就等于需要9袋水泥才可以搅拌出一立方米的C30混凝土。
但是根据检测,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的C30混凝土中,每立方米中缺少了101公斤的水泥,也就相当于少用了两袋的水泥,其结果就会直接导致混凝土的强度大幅度下降。
最后,北京市住建委提出处理意见,拟对华跃腾飞公司给予停业整顿,吊销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处罚。
也就在同期,对于明悦湾小区出现质量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开始全面拆除。
事件简述
●2010年6月,在建的北京市大兴区旧宫改造项目之一的明悦湾保障性住房小区因被查出有严重质量问题被全面停工。
●8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经过全面调查后,指出质量问题主要是楼房所使用的混凝土强度不够,导致建筑物主体结构达不到安全要求。
●10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对混凝土生产商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初步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提供给明悦湾项目的混凝土水泥用量不足,属于偷工减料且情节严重。拟对该公司给予停业整顿,吊销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处罚。
●10月10日开始,出现质量问题的多栋建筑物开始拆除。
●10月11日,混凝土生产商华跃腾飞公司向北京市住建委申诉。根据申诉流程,他们首先提出了对明悦湾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听证的申请。
质量问题谁来担责 开发商称现在不是追责的时候 施工方认为指责没有依据 混凝土商:供应的材料合格 记者调查发现 两款问题水泥价格浮动空间大 国有建筑公司称私企报价低得吓人
虽然住建委的质量检测部门已经得出“混凝土不合格”的结论,但开发商却明确表示各方都有责任;混凝土生产商更是把矛头直指施工单位住总二公司,称是住总二公司恶意向混凝土中加水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
到底谁该为这次的质量事件负责?
谁来担责
开发商:现在不是追责的时候
10月23日,记者采访了日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涛。
就在住建委的调查结论尚未出台前,王涛曾经在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时指出:这次事故就是住总二公司疏于管理、恶意向混凝土内加水所造成的。
王涛还出示了几张施工现场的照片来证实他的说法。在那些照片中,确实有工人和水管出现在运输混凝土的罐车旁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涛一改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我们当务之急,是怎么去把这个工程的后期工作做好。至于前期具体的责任怎么追究,现在还不是时候。我们追不追究住总二公司、混凝土公司的责任,事件处理完我们公司肯定会有一个说法。”
混凝土商:是施工单位惹的祸
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呈报给住建委的一份“质疑说明书”上表明了该公司的态度:“我公司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并且公司所生产的混凝土全部质量合格,没有减少配比材料。”
对该项说法,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给出两点证据,第一是该公司对每一批次出场的混凝土都做实验模块的实验,结果证实都是合格的。
第二点是该公司在向明悦湾工地供应混凝土时,也在向北京另外一个工地提供相同质量的混凝土,结果证明另一工地的混凝土强度合格。
根据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给出的质量问题原因的解释,导致这次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施工方没有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并存在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
华跃腾飞公司指出,他们供应给工地上的混凝土是合格的,但是施工单位也就是住总二公司的工人违反操作流程,恶意向混凝土中加水,降低了混凝土的强度。
同时,混凝土被送到工地后,还遇到长时间不卸车的情况,错过了混凝土的初凝时间,这也是导致混凝土强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住总:指责没依据
针对混凝土生产商的指责,住总第二建设公司指出,目前北京多数混凝土公司的罐车司机都配备了相机或拍照手机。这些罐车司机经常会要求工地的工人帮忙用水管刷车,随后司机就用相机拍照。
现在看来指责住总二公司人员向混凝土内加水的说法及照片,就是混凝土公司提前准备好的,目的就是在混凝土一旦被查出质量问题时,推卸责任。
至于压车的问题,住总二公司指出,他们一度向开发商提出混凝土供货不及时,最终开发商同意更换混凝土公司也是基于其供货不及时,因此压车的说法更是不攻自破。
至于后期养护的问题,住总公司表示,他们所有的后期养护都有相应的记录,并且已经提供给事件调查部门,因此该项指责也缺乏起码的依据。
最终,住总二公司指出,既然检测部门已经做出了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缺少若干水泥的结论,混凝土公司就应该正确面对并接受,而不应该再继续混淆视听。
延伸调查
混凝土行业潜规则
连日来,记者对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就是围绕明悦湾所涉及的C30、C35两款型号水泥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进行的。
记者首先对诸如北京城建集团混凝土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混凝土公司、建工集团混凝土公司进行了调查。这几家公司都属于国有企业,在接到记者的询价后,仔细地计算了成本后,逐一进行了报价。
根据这几家企业提供的报价,C30混凝土的成本价分别为285、290和300元,C35的成本报价则全部超过310元。而能够出厂的市场价格均在成本价上增加了15到30元不等。
同样也是这几种型号,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型混凝土公司给出的报价则显得五花八门。除了几家稍微见一些规模的搅拌公司给出了300元的报价,其余一些位于大兴、房山的混凝土搅拌公司给出的报价居然低到260元。
尴尬的国有混凝土公司
北京某建设集团的混凝土公司属于一家比较典型的国有企业,当记者来到该公司采访时,该公司许姓总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们集团甚至要下文件,才能让下面的公司都用我们自己生产的混凝土。”
许总告诉记者,由于他们是国有混凝土公司,所以生产出来的混凝土都必须按照“超五保三”的质量标准。“明明要C30的,我们必须生产出C35到C33的规格,以防止混凝土在出厂运输过程中发生标号下降。这样一来,我们的价格一定会高过市场价格。最终造成我们集团下面的企业都不愿意用我们自己的混凝土。而外面那些个体私营的混凝土企业则多低的价格都敢接,有时候接的价格我们听了都吓人。”
为了控制下属企业购买外面来路不明的混凝土产品,集团特地下达了文件,所有集团下属企业必须购买集团混凝土公司的产品,以此保证质量。
“我们这些国有企业可以以行政命令的形式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外面那些私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呢?谁来监管他们的混凝土质量呢?”许总不无忧虑地说,“通过降(混凝土)标号来降低成本,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谁不这么干,谁就将被市场淘汰。”
法律看点
何时追究刑事责任?
在混凝土中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是不是该有人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呢?
“相关的责任人应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尹富强律师指出,根据刑法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而该罪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仅限于造成对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事故,还包括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同样也包括造成工程本身的安全事故,如导致工程本身质量不合格、无法投入使用或工程因不合格被拆除等,相关的责任人都应该涉嫌犯罪。
“从混凝土制造商的角度来分析,这家公司更是涉嫌犯罪。”尹律师说,“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则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要求主观方面需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伪劣而为之。”
开发商:
我们当务之急,是怎么去把这个工程的后期工作做好。至于前期具体的责任怎么追究,现在还不是时候。混凝土商:
我公司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并且该公司所生产的混凝土全部质量合格,没有减少配比材料。
住总:
指责住总二公司人员向混凝土内加水的照片,就是提前准备好的,目的就是被查出问题时推卸责任。(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