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发布:车牌尾号与措施实施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停驶 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黄慧诚)当亚运会遭遇极端不利天气因素,空气质量可能超标时,有关部门将在单双号限行的基础上,禁止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上路行驶!昨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实施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12月20日。
应急措施实施日车牌尾号与日期相同要停驶
举例:一辆车牌为粤A4787M的车辆,其车牌尾数为7,按照常规单双号限行的规定,每月的单数日期可以上路行驶。假如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均被临时定为应急措施执行日,那么这辆车在11月7日、11月17日、11月27日这三天不能上路行驶。
燃煤机组实施限产减排 《方案》规定,亚运期间,除使用清洁能源外的电厂,所有燃煤电厂或燃油电厂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5%的燃煤或含硫量低于0.8%的油品,尽可能将电厂检修时间调整到亚运期间进行,对一些装机容量较大的燃煤机组实施限产减排。
工业方面,对未能在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工业锅炉,一律责令停产治理。珠三角地区2009年信用等级为红、黄牌的企业和个别污染非常严重的企业实施限产减排或停产。
广佛莞公务车封存三成 《方案》还规定,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广州、东莞、佛山三市禁止所有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公务车封存30%。亚运期间,外市籍车辆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不能进入广州、佛山、东莞三市。
海上排放较严重的广州港、东莞港港区也被加以控制,禁止具有高毒性、强污染性的散装化学危险品、液化气和油类的船舶停靠上述港区。
A级区域每天喷水6次 《方案》还规定,广州、东莞、佛山A级区域内每天喷水次数不少于6次。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实行遮盖或密闭等措施,禁止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时,禁止烧烤、煮食类小摊小贩上街贩卖。所有餐馆严禁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应急措施:大幅减产停产限行范围扩大 在实施《方案》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亚运会期间,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污染加重,预测空气质量可能超标时,将按规定程序启动《预案》。
《预案》措施主要分两项:第一项是在实施重点污染企业停产和限产的基础上,再暂停一批机电、化工、家具和建材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
第二项:广州市在实施黄标车全面禁行,机动车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等的基础上,再暂停行驶部分机动车。凡机动车号牌尾号与应急措施当日日期尾号相同的,暂停行驶。东莞、佛山市在黄标车限行的措施基础上,对机动车全天实施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