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简章洪等5人2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法庭认定他们结伙利用电话作案,谎称事主的子女被绑架,作案6起,共骗得赎金17万余元。
简章洪等5人中有4人都是简姓福建人,另一人徐建军是辽宁人。他们最大的46岁,最小的24岁。法院查明,去年7月间,简章洪等人预谋后,分别结伙拨打朝阳、宣武、西城、海淀、东城等区及辽宁省大连市的电话,谎称接电话人的孩子被绑架,要求对方必须向指定账号内汇赎金。法庭认定他们作案6起,诈骗金额总计17万余元。
据介绍,简章洪团伙在诈骗时,作案时间多选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上班时间。他们称,该时间段里许多居民家里一般只有留守老人,容易受骗。此外,他们作案所使用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均是通过网络购买,诈骗成功后便马上丢弃,事后公安机关不易侦查取证。同时他们一般在本地诈骗,异地取款,给司法机关的侦查带来一定难度。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简章洪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他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他们分别量刑。宣判后,其中一人上诉,后被市二中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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