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占58%),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
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占39%),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
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占3%),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目前北京市小型客车按480元/年统一征收车船税)
本报讯
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针对地方税种进行立法。根据草案规定,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将由现行统一计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介绍,现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载客人数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是相同的标准,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
对此草案规定,目前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车船税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将征收范围划分七个等级,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按照草案规定,其中,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征收标准与现行标准相同,1.6L排量以上的乘用车将适度或较大提高。
目前,北京市民的家用轿车多按小型客车480元/年统一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答问
问题1
哪些车该交车船税
车船税拟扩大征税范围
根据现行条例,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而不需要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草案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再按车船是否应登记确定是否纳税。
“车船税是财产税,从税负公平出发,不论车船是否应向管理部门登记,都应纳入征税范围,这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征税范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报告中称。
草案明确规定,车船税的纳税范围为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分档)、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船舶。
问题2
如何确定计税依据
拟按发动机排气量征收
我国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将载客客车接载客人数分为大、中、小、微型四个等级,其中载客小于9人的小型客车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据此,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按相同的税额缴税。
这一规定曾经受到不少车主的质疑。
“这一规定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
此次车船税草案将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由现行统一计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问题3
税目税额如何划定
乘用车税目划分七档
车船税草案对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也称乘用车)的税负,按照排气量不同划分7档,分别征收。
对于税负结构的调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解释称,车船税法草案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网络热点回应
车船税与燃油税不存在重复征收
昨天,新车船税征收草案公布后,立即引来网友热议。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网络热议:新车船税会不会促使大家不买车?
回应:通过车船税的改革和立法,完善车船税的个税依据,调整它的税负结构和优惠政策,可以进一步鼓励节能的汽车、低排放、小排量的汽车,也有利于汽车产业的改革和调整。
网络热议:既然车船税是一个财产税,就应该按照车船的价格去征税,如果利用一个排气量,感觉和财产税不是很相似。
回应:车船税从理论上讲确实应该将车辆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但是评估量太大。在无法做到的情况下,经过分析,发现排气量和价值的相关系数达到0.97。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大排量的车肯定是价值高,小排量的车肯定价值低,为了方便征管,才选择按照排气量,而不是按照价值来征税,这样既能够体现它的财产税性质,也能够体现节能减排、鼓励小排量车消费的要求。同时,从国外情况看,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基本上也都选择以排气量作为征税依据。比如日本,是按照10档的排气量征税,韩国是按照6档的排气量征税。
网络热议:如果使用汽车的话,肯定是要负担燃油税的,现在又出现车船税,是否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回应:可以肯定回答,是不存在重复征税的。因为两个税种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车船税是财产税,燃油税是使用税,两者一个是在持有环节,拥有了车子、拥有了财产就应该缴费;另外一个是在使用环节,即多使用多缴税,少使用少缴税。这两个税种的功能和作用是不能够混淆的,两者各司其职,各自发挥自己税种的调节作用。从国外情况看,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合理引导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很多国家从汽车的生产、购买、使用以及持有各环节都设计出多个税种,很少有国家是单一税种,很多国家都是征收不同的环节税。我国也是一样的,在汽车整个的环节过程中,也设置了多个税种。
网络热议:新的车船税是不是属于梯度加税?
回应:如果这次车船税要是给它定义为梯度加税的话,这个说法不够准确,也不全面。新车船税法草案对有些车,比如甩挂车等是减了税的,而对货车、船舶方面征税幅度没动。同时,对58%的汽车征税也是没有动的。动的主要是中等排量和大排量的车,而这方面也有的是多动,有的是少动。总的来讲,这次车船税的改革是有加有减,不能统一理解为是梯度加税。所谓梯度加税,是环环都在加税,而实际上我们是做一个加减的政策。
业内反应
车船税涨价影响已提前消化
昨天,很多汽车厂家表示,受到的影响并不大。
记者采访多家汽车生产企业获悉,他们也刚获知消息,目前企业内部还没有对此政策进行详细的探讨。长城汽车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船税涨价实则也是国家鼓励小排量和抑制大排量发展的政策之一。早在2004年,国家实施的新汽车产业政策就已明确要鼓励小排量车的发展。对于此类抑制大排量、鼓励小排量发展的政策,生产企业早有准备。长城汽车从2007年就已开始调整产品线,产品集中在1.5L排量以下。
“厂家早已根据政策的需求调整了自己的产品线”。著名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2006年和2008年国家两次调整了消费税,4.0L排量以上的车型消费税高达40%。消费税是生产厂家付的税种,这对厂家刺激很大,两次消费税的提高,已让许多汽车厂家放弃了大排量汽车的进口和生产销售。目前市场上4.0L排量的车型极少,2.5L排量的车型也急剧减少。
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厂家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船税对1.6L以下的车型会产生销量促进作用,对1.6L以上和2.5L以下的影响相对要大。但是对于奥迪、宝马、奔驰等豪华车而言影响很小,特别是2.5L的超豪华车如法拉利、保时捷等车型更是影响甚微。该位负责人表示,短期内对大于1.6L排量的中级车会产生销量上的影响,但为此调整产品线的可能性比较小。
本报记者江云花
车主反应
小排量车主:“跟奥迪一个价不公平”
昨天,车主胡女士说,“我开的夏利车是1.1升的,以前每年车船税都要480元,和那些奥迪、宝马一个价,感觉有点不公平”。
对于这次调整,胡女士表示全力支持。“新政说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对我没有影响。现在不是要大力推广节能减排吗,像我们这些污染小的微型车,就应该获得税负优惠,这样才能鼓励其他人购买节能和低污染的小车啊。”
大排量车主:限行停驶应减车船税
孙先生是辆广本2.4排量雅阁的车主,属于车船税适度提高的范围。对于这次国家的调整计划,他觉得来得有些突然,更重要的是“变化太巨大了”。按照新的规划,以后2.0以上至2.5升的车主,每年要交远高于目前480元的车船税。
孙先生说,他感觉这方面的负担实在有点太沉重了。更让他想不通的是,现在北京市机动车每周按尾号停驶1天,可车船税却不退不减。明明奥运期间车辆停驶能减免车船税,可之后尾号停驶就不减免车船税了,这让他感觉实在难以接受,为什么不能每年减免七分之一的车船税呢?
他表示,如果这次要提高税额,那么有关部门对于停驶是否减免车船税,也该给个明确说法。
本报记者赵鹏
购车者反应
考虑放弃1.8选择1.4排量
昨天,最近想换一辆迈腾的闫先生表示,这辆车已经让他倾慕期待已久,刚得知可能要上调车船税,就需要再考虑一下。“这车是1.8T的,属于要适当多收费的范围。毕竟车是自用,虽然一年也只增加几百块钱,但过日子还是能省就省,而且北京的路况排量大了只会费油”,迈腾最近推出了1.4T款车型,他表示可能放弃1.8T的,选择1.4T。
薛小姐偏爱SUV,最近正在考虑购车,奥迪Q7她一直都很喜欢。该款车最小排量为3.0,最大排量为6.0,对应即将调整的车船使用税,每年可能要增加数千元的车船税。她说,如果调整,她将考虑换一辆排量相对小一些的SUV,毕竟未来交通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她身边的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朋友则表示增加车船税无所谓,享受的就是大排量汽车的快感。
本报记者周宇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均为本报记者孙乾
车船税立法与实效尚需衔接
通过调节汽车消费,达到调节减排、城市交通和能源消费等多项目标,在目前看仍然有超前的一面。
本报特约评论员楚唐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草案对不同排量汽车税额幅度的调整,表现出鼓励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适当控制中等以上排量车的立法倾向。
从现实看,机动车排放作为主要大气污染源,导致全国一半以上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剧了节能减排成本,也加剧了交通拥堵等都市病的治理难度。从长远看,汽车消费的无节制增长将加大对进口原油的依赖程度,进而传导到其他下游产业。这表明,汽车业过去只注重产业增长、忽视消费导向的政策已不可持续。因此,最高立法机关用立法形式介入汽车业的生产和消费,不仅有现实的矫正意义,还有长远的导向作用。
汽车业骄人业绩背后的严峻形势,要求车船税法必须表现出鲜明的倾向性。但是,仅靠刚性法律,不能保证实施效果与立法初衷间的距离消失,实现立法目标,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税负公平的澄清问题。严格来讲,车船税是不完整的财产税,由于客观因素制约,只能按排气量确定税额调整幅度,这与燃油税相当接近。那么,如何避免重复征税?车船税是否可以在适当时候与燃油税合并?如果车主停止使用车辆,车船税是否可以减免?由于汽车技术发展,许多中等以上排量汽车实际排放量低于小排量汽车,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些问题有必要澄清,否则税负公平原则将遭质疑。
其次,是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问题。汽车业拉动经济的作用明显。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目前总量不到200亿的车船税收,或许没有一个红火的汽车企业重要。这意味着车船税即使立法,被弹性调整以有利于本地企业的几率也相当大,立法导向可能大打折扣。
第三,是对消费能力的间接制约问题。相对而言,1.6升及以上排量车的车主,是市场中最活跃、消费能力最强的一个群体。在税收额度大幅提高的情况下,这些车主可能减少其他消费。这对于相当一批所谓中产阶层者来说,也都意味着生活成本的增加。
车船税立法及执行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变数,表明立法者的多重寄望将面临考验。通过调节汽车消费,达到调节减排、城市交通和能源消费等多项目标,在目前看仍然有超前的一面。事实上,这些挑战本来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法。就效果而言,只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公交优先进一步落实等工作推进后,车船税立法的效率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