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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讲求灵活与能效重在发展再生能源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26日08:01
  居民生活用电是美国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满足这方面需求的同时提高能效,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便开始实行阶梯电价。这一方式讲求灵活,充分反映了地域、季节和时段的差别。在一定时期内,阶梯电价相对稳定,而就长远来说,则随着经济形势和能源价格呈现波动趋势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邹强

  计价反映综合因素

  美国的电力消费主要集中在工业、商业、交通和居民生活四大领域。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全美2008年四大领域的平均电价为每度9.74美分,其中居民用电以每度11.3美分居于首位,其次是交通用电的每度10.7美分和商业用电的每度10.4美分,最后是工业用电的每度6.8美分。显而易见,居民生活用电是美国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波动也是社会大众广为关注的话题。

  目前,针对居民生活用电实施的阶梯电价因州而异,但多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定价,主要包括能源价格、发电和传输成本等。电费大体上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基本收费,二是计量收费,三是各类税费。

  譬如在弗吉尼亚州,每户居民每月需首先缴纳7美元的基本收费,其次以消费电量计价收费,最后再加上各种税费。税费包括州消费税、特别管理税、地方消费税等,每度电的总计税费为0.155美分。

  阶梯门槛富有弹性

  美国的电力传输和消费由各大电力公司管理,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各大电力公司设定的阶梯电价门槛很有弹性,在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的基础上,也尽可能提高能效以保护环境。

  由于美国的住户家庭居住的多是独栋房屋,家用电器较多,用电类别和空间也大,各州阶梯电价的门槛相对较高。很多州的最低门槛设在500度,有些州的门槛则设在700度或800度。

  弗吉尼亚州的第一门槛是800度。800度以内的电价为每度2.233美分,800度以上每度1.26美分。税费计价则以2500度为最低门槛,此门槛以内综合税费为每度0.155美分。2500度到5万度之间的税费为每度0.099美分,5万度以上为每度0.075美分。

  实行阶梯电价为的是满足普通家庭的用电需求,阶梯门槛的设定也就尽可能接近普通家庭每月的用电消耗。但是富裕家庭的用电需求可能远超出阶梯门槛,在这种情况下,有钱人可以申请“额外用电”,这方面的费用也以阶梯方式另行收取。弗吉尼亚州对“额外用电”的收费是每度0.783美分,其他各州基本都有类似规定。

  收费标准因时而异

  据美国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今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全美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为920度,平均电价为每度13美分,平均每户居民每月支付的电费为106美元。

  细心研究美国的阶梯电价会发现,这一复杂的收费方式实际是个动态的过程,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居民在夏季用电量较高时,实行的电价也相对较高。

  譬如宾夕法尼亚州的阶梯门槛为500度,在6月至9月夏季期间,500度以内的电价为每度14.72美分,500度以上为16.74美分。而在10月至次年5月的冬季,每度电的电价则一律为14.63美分。

  美国地域广袤,东西跨几个时区,阶梯电价的时令特征在不同的州也有反映。2008年的用电数据表明,夏威夷州因为气候炎热,平均每度电价格达到29.2美分,位居全美之首。康涅狄格州以每度电16.95美分排在第二,纽约州以16.74美分位列第三。当年电价最便宜的3个州依次是西弗吉尼亚州、怀俄明州和爱达荷州,其电价分别是每度5.59美分、5.68美分和5.7美分。

  电价每天都有高峰

  美国阶梯电价的计算方式不仅细化到不同季节,甚至具体到每天的不同时段。如同交通管理一样,电价也分为“高峰期”和“非高峰期”。

  各州划分的电价高峰期略有不同,但大体上按工作日和周末来区分。如在弗吉尼亚州,用电高峰期在6月到9月夏季期间是指周一至周五的早11点到晚10点,高峰期的用电每度加收4.701美分;非高峰期是指10月到次年5月周一至周五的两个时段,即早7点到上午11点和下午5点到晚9点,非高峰期的用电每度加收0.483美分。

  专家指出,阶梯电价划分“高峰期”和“非高峰期”,是为了促使人们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避免用电集中而出现线路超载。不过,这一方式需要借助精密的电表仪器,从而实时监测用户的电力消耗情况。没有配备这种新型电表的地方,还不能按时段来分别计算电价。

  美国很多公寓没有安装分户电表,电费只能由各户来均摊,住户哪怕出门在外没有用电消费,电费每月也要照缴。这种收费方式导致一定程度的用电浪费,但一时也很难改变。

  美国在划分用电高峰时也颇有人情味,每年的新年、二战纪念日、独立日、劳动节、感恩节和圣诞节等重大节日,都被划为“非高峰期”,这样人们在过节时就可以少掏些电费。

  阶梯收费亦非万能

  美国阶梯电价的出台,经历了长期和艰难的过程,而相关立法则成为推动这一举措的重要保证。在这个过程中,1935年生效的《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打破了全美电力行业由少数托拉斯垄断的局面,授权债券交易委员会限制并规范公用事业公司在各州的管辖权限。全美各大电力公司据此形成比较良性的竞争,为阶梯电价的实施与推广奠定了基础。

  而就美国近代的立法来讲,1978年出台的《国家能源法》则为今天的能源发展战略指明了方向。阶梯电价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能效,但无法解决能源短缺这一终极问题。该法重在鼓励发展再生能源、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的依赖。及至今天,新能源政策正是奥巴马政府施政的重要领域。要稳定并提高阶梯电价的有效性,同样要依托清洁能源技术,并在开拓替代能源上加大投入。

  美国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从2004年到2008年,美国发电行业所用的化石燃料的平均价格上涨了65.7%,全美同期平均电价增长了28%,每度电价格从7.6美分升至9.7美分。短期来看,电价会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2011年的平均电价会小幅下调到每度8.6美分。而从长远来看,电价则将呈现上升势头,至2035年可能涨至每度10.2美分,如果经济形势活跃的话,甚至可能达到每度10.9美分的水平。

  无论如何,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用电是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从居民的角度来说,电价当然越便宜越好,但这种希望应与国家的经济水平和能源结构相契合。从每个个体来说,节约用电进而节约使用身边的各种能源,将有助于社会形成一种公平合理的电力收费制度。对政府而言,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善能源使用和供给结构,将是利国利民之举。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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