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育,“准公务员”没过政审关
泰兴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表示,违反计生条例一票否决
当事人说,如果考前能有具体的报名要求,他或许不会如此执着地报考五年
在2005年结束西部志愿者计划后,泰兴人小陈来到苏州工作,并开始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这一考,就是五年。
今年,他第五次参考,接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然而,就在他辞掉原工作的当口,他却因未婚先育被认为违反计生条例,最后因政审不合格被拒录。
“我辛苦连续考了5年,最后终于考上了,却被政审挡在门外。”小陈说,他的未婚先育也事出有因,可既然如此为何报名的时候没把他挡下来呢?“我感觉这是公务员招考中很不科学、不人性化的地方。”
幸运来得太早 意外来得太快
第五年又来考,卡在了政审
2005年暑假,从陕西回到江苏后,小陈随便找了份工作,因为他志不在此,考公务员才是他的目的。
2006年春,小陈第一次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失败。随后的三年中,小陈接连败在面试环节。今年3月,他再次报名参考,这次他报考的是泰兴市某乡镇的一个岗位。“已经第五次了,我还是抱着很大希望。”小陈说。
“笔试出成绩时,我就感觉这次考试特别‘传奇’。”小陈告诉记者,他这次很幸运。他报考的职位仅招一人,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而小陈笔试成绩第四。“第一名成绩非常好,但面试资格审查时发现他不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所以被刷掉。”小陈随后替补进入6月19日的面试名单。小陈说:“面试成绩我第二,当时就想完蛋了,可没想到后来又有了转机。”
7月10日,他接到泰州市人事局调配处的电话,称第一名自动放弃,于是他再次成功替补。“我实在太幸运了。”小陈欣喜地将这个消息告诉家人和朋友。9月中旬,小陈顺利通过体检的名单在网上公示。随后他递交了辞职报告,打算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就去镇上做他的公务员。
9月13日,跟小陈同一批被录用的公务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小陈意外地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期间,小陈一直给泰州市以及泰兴市的有关部门打电话,自己也托关系到处打听,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因为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政审不合格,所以不被录取。
小陈几乎崩溃,为之奋斗了五年的公务员梦想,难道就因未婚先育就此破灭了?
爱情来得太快,祝福来得太晚
怀孕后先成亲,补办结婚证
小陈对记者说,未婚先育也是有着迫不得已的苦衷……2003年大学毕业后,小陈作为扬州大学奔赴西部贫困地区从事志愿服务的31名毕业生之一,来到了陕西省铜川市某镇政府办公室,做起了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助理。小陈现在的妻子小宋就是陕西铜川本地人,当时在镇政府隔壁的中学做老师。在那个偏僻的小镇上,孤单的小陈与小他四岁的小宋日久生情,两人很快谈起恋爱。
小陈说他们感情特别好,可2005年暑假他两年的志愿服务就要结束了,这时他才发现两人中间横着一道鸿沟。“我是家里独生子,留在那边的话我父母肯定反对,而小宋的父母也不想女儿远嫁到江苏。”小陈说,“她想跟我来江苏遭到父母阻拦,直到我临走的前一天,小宋终于下定决心偷偷跟我走。”
2005年8月的一天,小宋关掉手机后跟随小陈跳上了开往江苏的火车,直到火车开动后小宋才开机,她生怕被父母追到行踪半路拦下。
在小陈看来,当初为了爱情的私奔的确过于冲动了。“那时候年轻不懂事,可从那之后小宋的父母却总是怨恨我将他们的女儿带走,直到好久小宋也不敢跟家里联系。”小陈说这让他感觉对妻子特别愧疚。
回江苏后,小陈和小宋投奔到了苏州同学的公司。而这期间小陈的父母没有反对儿子,见两人工作不稳定,他们还接济刚从西部回来的儿子以及准儿媳。按农村人的想法,他们觉得既然小宋跟到了江苏,就催促儿子尽快把婚结了。可小宋想联系家人时,她的父母却还生女儿的气,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
事情一拖就到了2006年5月,这时小宋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再次把结婚提上日程。按照泰兴老家风俗,小陈和小宋在当年国庆节办了婚礼,但女方的父母没有来。
小陈说,因为岳父一直没给户口本,导致他迟迟没法办理结婚证。
2007年1月13日,小陈的孩子出生,考虑到没结婚证会对孩子影响很大,这时小宋才硬着头皮告诉老家父母自己的情况。当知道女儿女婿已经有了孩子,小宋的父母这才把户口本邮寄过来。2007年2月16日,已经为人父母的小陈和小宋才补办了结婚证。
前车之鉴
有人和他同病相怜
“我不服气,就给相关部门打电话。”小陈得到的回复是他违反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方当时就质问小陈:“作为准公务员,你应该知道你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条例,如果你不知道的话,那就不具备做公务员的条件。”小陈充满了无助感和绝望感。
他开始去网上搜索政审到底需要什么条件,而在搜索时却意外发现了另一个相同的案例,对方是个叫王莹的女报考者,她去年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在最后的政审中却因先育后婚被淘汰。
“我们太像了,如果在报考公务员之前,我知道她,肯定不会发生今天的这一切。”小陈顿时找到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他想找到王莹,看看她当初都是怎么做的。通过邮件找到王莹后,小陈得知王莹现在正从事法律工作,曾为此打过官司却以败诉告终。
“放心吧,你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已经拿到六份败诉的判决书,你要是诉讼的话,顶多也是拿六份判决书回来。”王莹的话对小陈影响很大,他说:“说实话,我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了。”
可随后,小陈在王莹的牵线搭桥下,联系到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小陈经过咨询后得到以下几种支持的观点。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小陈夫妇于2006年10月举办婚礼,2007年2月补办结婚登记,其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可追溯至举办婚礼时,所以孩子是婚内生育。其次,《公务员法》规定,三种情况不予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而小陈显然不属于这几类情况。
另外,目前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招录中,并没有生育后登记结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明确规定,目前为止没有法律条文对未婚先育作为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依据。所以,小陈被拒录显然是无法可依的。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的考试要求,对应考人员的政审要求中有一款是“不能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小陈和之前的王莹被认定政审不合格,原因就在此。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泰州市人事局,被告知小陈所报考职位属组织部管,他建议记者采访组织部。后来,记者联系到泰兴市委组织部时,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说:“没领结婚证就先生了孩子,这本身就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违反这个条件要一票否决的,所以最后他政审不合格。”
观点碰撞
补领证的道德反思
除了在法律上的讨论,很多人还从道德角度对此事作出评判。有网友就认为未婚先育有违道德,对此,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社会学所副所长李宁宁却另有看法。“未婚先育或者未婚先孕现在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我觉得这已经很难界定为道德领域的问题。”李宁宁表示,现在社会道德价值的取向非常多元化,社会开放度和包容度增强,我们已经没法只去恪守原先的道德标准和规范,然后用旧有的规范评定这个人的人品。
“至于报考公务员来说,我倒是感觉,在报名之前是否可以适当对报考人员提出一些要求呢?”李宁宁说,如果在报名的时候就明确说明的话,小陈这样的情况也许不会以“后发制人”的状态发生了。
“9月后我就没上班,工作也辞职了,没想到最后折腾半天公务员也没考上。”小陈对两边落空的结果非常郁闷,他告诉记者,五年来,每个春天他都抱着希望去报名,然后夏天就非常纠结地笔试面试,本想今年秋天收获一份喜悦的,可最后收获的却是失落。
“我现在的心态很平静,如果通过诉讼能有好结果那最好,可没结果的话我也接受。”小陈说,折腾这么久,他也累了,毕竟生活还要继续,老婆孩子父母都需要他养活。
可他还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小陈说,如果报考之前有关部门能给出些具体的报名要求的话,他或许不会如此执着地报考五年。(应当事人要求,小陈、小宋均为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 记者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