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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 明天正式入户登记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10年10月31日04:11
  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

  此次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成都商报讯 (记者 肖刚)从11月1日零时开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避免发生重大遗漏,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全省统一对居无定所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登记,清查从今晚8时开始,11月1日零时前完成。

  之前是摸底调查 明天开始入户登记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安排,普查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前段时间可能已有普查人员入户请市民填写表格,那是在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居民大致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

  市人普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口普查表分长表和短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住户的基本情况,长表共有45个项目,除短表项目外,还需填写就业状况等。“一般住户填写的都是短表,长表是按照10%的抽样比例随机抽取。”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泄露普查对象资料

  届时,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将佩戴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川省公安厅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完成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另外,市人普办提醒,人口普查对象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今晚起清查流动人口 防漏登重登

  流动人口的清查全省统一从今晚8时开始,到11月1日零时以前完成,清查登记的重点地区是城市和城乡结合部。省人普办要求,各有关部门参加对流动人口进行清查登记的人员,凡规定统一着装的应穿制服及佩戴人口普查标志,对已经清查登记的没有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口,应发给“已普查登记证明卡”以防止出现重登。

  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公布了咨询和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28-86632151,028-86634197。举报电话:028-86638353,028-86638070。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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