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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晒让人汗颜看病清单 85岁老太被查梅毒(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0年11月02日08:30
李女士出示母亲在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时的一日清单 记者 张路桥 摄
李女士出示母亲在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时的一日清单 记者 张路桥 摄

  85岁的段长碧老人发烧,被送到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检查。一天过后,她的女儿李女士拿到结算清单,发现清单上有一个检查项目是:梅毒螺旋体检查(梅毒的病原体)。

  前天,认为医院“过度检查”的李女士在网络报料台发帖质疑:“未必还怀疑八十多岁的老年人有性病吗?”昨天,医院方对此称,检查梅毒是为找准病症,以便对症下药:“就像射箭,如果靶子没找准,怎么行?”

  细看结算清单 被雷住了

  在这个名为《一张让人汗颜的清单》的网帖中,发帖人李女士称,母亲今年85岁,平常身体很好,很少生病吃药。10月24日下午,母亲突感身体不适,全身发抖、手脚发凉,并且还伴随发烧症状,于是到医院就诊。负责诊治的医生说老人患的是肺炎,病情严重需要住院。医生同时还告知病人家属,起初3天的费用较高。

  李女士说,在医院冶疗一天后,母亲体温恢复正常,再无任何不适,于是决定出院。10月25日下午3点,他们拿到费用结算清单,发现一天时间里,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共2288.79元。

  “细看结算清单,不禁让人汗颜。”李女士说,其中仪器、化验常规及生化检查共60多项,包括“异常白细胞形态检查”、“寄生虫检查”,最雷人的是连“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都检查了,而且是自费。

  女儿质疑“过度检查”

  昨天下午4点,记者在渝北某小区见到了李女士,据其介绍,她曾是市内某医院药剂师,1998年退休。

  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那张“令人汗颜的清单”。清单是重庆第七人民医院开具的,李女士用笔在清单上将自认为是“过度检查”的项目作了标注,其中一个检查项目为“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收费为25元,付费方式为自费,检查的结果是李女士的母亲段长碧没有梅毒。

  母亲出院后精神很好,但李女士仍然高兴不起来:医院“过度检查”如此严重,现在的医生咋是这样?她说,她在医院上班时总是替病人着想,那时有医德的医生多。

  医院:查梅毒为找准病症

  昨天下午4点40分,记者联系到重庆第七人民医院院办主任文霞,文主任表示将对情况进行了解后再回复记者。

  下午5点18分,该院王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医院确实对老人作了梅毒检查,老人进院时,发高烧、畏寒,因为梅毒也有这一症状,因此需要排查老人是否有梅毒。

  对老人的女儿质疑的“八十多岁的老年人,难道还怀疑有性病吗?”,王姓工作人员解释,梅毒除了通过性行为传播以外,还有血液传播等多种传播途径,比如拔牙,也可以传染梅毒。

  “其实检查这一项,也是为病人着想。”王姓工作人员说,医院为病人排查梅毒,是为了找准病症,对症下药,以避免病情没弄准,就给病人胡乱用药,那将会多花病人的钱。

  纵深

  如何处理过度检查无规定

  昨日,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称,如果病人认为“过度检查”,在与医院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情况,当地卫生部门调查后再作处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对医院“过度检查”该如何处理,我市尚无硬性规定。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廖翠娟对此建议,卫生部门可制定措施:一旦查实“过度检查”,医院应对病人双倍赔偿。她称,医院可视为对病人这一特殊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根据《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网友声音

  这就叫医院“潜规则”

  昨天,不少网友在大渝网上发表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现集纳如下:

  “这样的事情很正常,这就叫潜规则。”

  “现在的医院都是这样,随便一个小感冒,到医院去,都要开一堆的检查单。”

  “我老爸七十多岁,患肺癌,也检测了‘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的。”

  “这不能全怪医生,是医院的制度害的,搞钱多的就要多拿,所以医生为了多搞钱就只有这样,我就很痛恨这样的制度。”

  “有时医生也很无奈,让你查这么多吧,你抱怨多了。要是你出点什么问题,又会说我其实什么都想查,谁叫你不让我查!当医生也挺难的。”

  记者 聂超 实习生 乌日勒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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