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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纠纷调解车亮相 设工作室和调解室(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03日01:42

  民警和调解员在观看调解车的内部设置。

  本报记者 周晓东 摄

  本报讯 (记者甘浩 通讯员宁彤彤 杨建柠)昨日上午,全国首辆公共交通纠纷调解车在东直门交通枢纽亮相。调解车负责受理的是地面公共交通涉及司售人员与乘客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辆由大巴车改造的调解车,车身和车头均标有“人民调解”字样,上车先看到人民调解员和民警工作室,车身中部由一个滑门隔断,里间则是专设的纠纷调解室。调解室中间摆着一张三角桌,周围放着三把转椅,同时设有一个记录员专位。此外,调解室里还设有三个旁听席位。

  “调解矛盾时会将滑门关闭。”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做一是保护当事人隐私,二是方便内部调解和外部指挥同时进行。

  调解车由专职司机驾驶,配备两名人民调解员和一名民警,平时停靠在东直门公交枢纽,一旦接到公交纠纷报警,调解车就会开往事发地。

  调解车调解的流程包括:甄别、登记、调解、回访、反馈等。在调解结束7天内,调解员还要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记录》,发现调解内容不当的,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此前,公交警方与地铁运营公司、出租公司联合推出轨道交通纠纷调解室、出租纠纷联合调解室,已化解纠纷30余起。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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