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11月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实习生 周菁 通讯员 朱利明)浙江天台人芦小桥、潘菊云状告浙江宁海公安局,称其抓赌抓错人,刑讯逼供,收缴其身上财物,并将他们拘留了15天。日前,此案在浙江天台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经协调,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
5月26日,将近12点,芦小桥和潘菊云步行在宁海越溪乡一塘坝。突然,从一辆轿车下来两个人,问他们到这里干什么。在二人回答说是来旅游的后,拿走了他们的包裹,将他们拉上了车。
未穿警服,不是警车,也没有证明警察身份的证件,芦小桥、潘菊云陷入了恐慌之中,以为肯定是遇上抢劫了。
被对方带至越溪乡派出所后,见到了被抓的二十几人,芦小桥、潘菊云二人方才知道自己是被当成赌徒了。虽然芦小桥坚称他们并没有参与过赌博,但派出所民警并不听他解释。
最终,二人将宁海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芦小桥、潘菊云承认他们到过山上赌场,但只是为了找人。据芦小桥描述,5月26日,他们从天台出发,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越溪乡山上赌场。芦小桥转了转,发现欠债人邱某不在,担心万一警察来抓赌自己说不清,随即与潘菊云一起下山离开。
离开赌场,二人步行1个多小时后后被抓,据芦小桥估计,此处至少距赌场有10多里路。
8月13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时,邱某与一名参赌人员胡某为芦小桥、潘菊云出庭作证,另有一名参赌人员潘某也向法庭提供了证言。
邱某在法庭上证实他确曾向芦小桥借过4000元至今未还,但5月26日当天他未曾到过宁海越溪赌博,芦小桥从哪里听到他在越溪的消息他不知情。
邱某同时证言自认识芦小桥至今,芦小桥不懂打牌,平时只是玩玩小麻将娱乐。
对于芦小桥的说法,宁海公安局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芦小桥与潘菊云参赌事实证据确凿,不容否认。
据宁海公安局的两名代理人在法庭上称,5月26日中午,越溪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越溪乡白岌村后的山上有人赌博,随即出警赶赴赌场抓赌,并在路上设卡拦截。芦小桥与潘菊云就是在路上被警方拦截抓获的。
宁海公安局向法庭提供了4名参赌人员的询问笔录与辩论笔录,认为4名参赌人员清晰记得芦小桥上衣颜色及英文字母,并称芦小桥与潘菊云两人参与了下注。
双方围绕两原告是否参与赌博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此外,原告还就扣押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适合法律是否正确等多个细节进行了辩论。
浙江天台法院受理该案后,来到原告方诉称的案件发生地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多次对当事双方进行了协调,最终原告方同意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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