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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者被“好人”拿走肾 移植后对方未足够补偿

来源:中安在线
2010年11月04日02:51

  乞讨者:“好人”拿走我的肾

  身份被造假后到医院完成移植,移植后对方未予足够补偿临泉残疾男子称在江苏陷入“善良陷阱”,请求法援索赔

  今年42岁的杜国锋是我省临泉人,因患小儿麻痹症致终身残疾,后外出乞讨。 2009年在徐州乞讨时,他路遇一人——美容店老板张某。张对他嘘寒问暖,还答应给他介绍工作。

  2010年,在张某父亲的带领下,他在宿迁市皂河镇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张明(化名),张某失散多年的同胞兄弟。带着这个“新身份”,他又被带到了南京鼓楼医院,一只肾移植给了张某。

  按照国家规定,活体移植只限于配偶和直系亲属,而且要经过司法、卫生、伦理等多个委员会论证。而这对“结义兄弟”却躲过层层关守,实现了肾移植。按照公安部门的调查,双方属于自愿,但杜国锋的“张明”身份确属假冒。

  如今,回到老家的杜国锋却称自己一直被欺骗和利用了,自己属胁迫,杜国锋的家属也坚持向张某索赔。

  □当事人讲述

  外出乞讨遇“贵人”

  因为身患小儿麻痹症,杜国锋常年在外乞讨为生。2009年他辗转到了江苏徐州,这一年夏天,正在徐州火车站附近举着拐靠在路边的杜国锋,遇到了一名男子。该男子站到他身边,关切地告诉他:“讨不着饭不要着急,到我店里去倒水喝。”该男子姓张,是一家美容店的老板。这之后,张某经常给杜国锋一些饭菜。杜国锋觉得对方是个好人。

  今年正月,杜国锋再次赶往徐州继续自己的乞讨生活,又遇到张某。张某一再邀请他到南京去玩,并说给他在南京找了一个看大门的工作。随后,张某带着杜国锋到了南京。杜国锋认为遇到了贵人。

  到了南京之后,张某称为了顺利上岗,杜国锋须先做身体检查。于是杜国锋被带到了南京鼓楼医院进行了身体检查。“我在南京住了几个月,刚开始天天检查。 ”至于检查结果,杜国锋一直不知情。

  “变”成别人兄弟

  在南京住了一段时间后,张某称要带杜国锋到他的老家——江苏宿迁玩玩。于是,杜国锋就这样来到了江苏省宿迁市皂河镇。

  “张某的父亲说为了要给我办个上岗证,需要到镇派出所去一趟。”杜国锋说,在派出所他被拍了一张照片,随后就回来了。杜国锋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是被领着去派出所登记了新的身份——张明,张某失散多年的哥哥。因智力和病残,长期下落不明,现在44岁。为了骗取身份证,张某的父亲向公安民警谎称,儿子找回来了,要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就这样,以“张明”信息资料为基础,由杜国锋照片组成的新身份诞生了。

  随后,杜国锋又被领回到南京,再次住进了南京鼓楼医院,不过这次他用的身份是张明。

  被移植了一只肾

  “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进了医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肾就割了。我醒来后,张某的妻子才把所有情况向我说明。”昨天,在对记者描述肾移植当天的情形时,杜国锋称,当时张某的妻子还告诉他,此前张某找了9个乞讨人员进行匹配都未成功,杜国锋是第10个,正好匹配。但是根据我国活体器官移植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制在捐献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人间,并且必须有证据证明与活体捐献人存在帮扶等形式上的亲情关系。这也就是说,即使是一方要捐,一方愿意接受,也不一定能实现捐献的目的。同时要经过司法、卫生、伦理等委员会的现场论证。

  因此杜国锋这一说法,记者提出了疑问。此前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杜国锋曾介绍,手术前,鼓楼医院召集了由医疗、法律、伦理及杜国锋参加的委员会。 “当医生问我,为什么张某的姐姐、妹妹不捐肾时,我说,她们都有家庭,而我没有老婆孩子,我给他捐了肾,老了他会养活我。”杜国锋曾向媒体这样介绍当时的情景。

  为此,记者找到了杜国锋的亲属进行求证,手术前,杜国锋是否知道要进行肾移植。他的妹妹称其有时头脑不清,当时的情况可能说不清。

  承诺的补偿未兑现

  按照杜国锋的说法,术后,张某的妻子曾答应给他开个店,还给6万元做补偿。但后来,“只给了我1250元,也改变了当初赡养我和父亲的承诺”。杜国锋称,术后一个月,本应去医院复查,他去找张某,但是对方大骂他一顿,称自身难保,让他滚蛋。无奈之下,杜国锋打电话回家求助。

  “我接到电话后,就跟父亲一起到了南京。 ”杜国锋的妹妹告诉记者,这时,杜国锋等人找不到张某夫妻。随后,杜国锋的父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调查称捐肾属于自愿,并不构成故意伤害。他们只好返回阜阳。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不管怎么说,我哥哥是把一个肾给了张某,救了他的命。而他们在手术后第一次复查就不给他复查,不从法律上说,就是从良心上说他们也说不过去。甚至连个道歉的话也不说,我们恨就恨他们这点。 ”11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杜国锋的妹妹称,导致他们坚决索赔的原因就是张某夫妻在事后的态度,“我哥现在把肾给你救命,最起码也得给点精神安慰。 ”她表示,对方不仅骗走了哥哥的肾,也对自己一家人构成了伤害。

  □索赔遇难题

  警方否定“故意伤害”

  杜国锋的父亲回到阜阳后,通过相关部门找到了法律援助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李士杰听完杜国锋的陈述,决定陪着杜家父子俩先找另一方的当事人张某,看看能否协商给杜国锋一点经济补偿。

  今年7月份,李士杰一行三人赶到徐州张某居住地。通过管委会的人员联系上了张某的妻子刘某。刘某与杜国锋一见面就大吵起来。一个说是对方自愿捐的,一个说是被对方哄骗威胁被迫捐的。刘某还称当时手术之前就给了杜国锋2万元,杜国锋则坚称根本没有这回事。

  对于赔偿问题,刘某也一口回绝,称自己现在根本没有这个能力。 “她随后带我到她家中查看,张某躺在床上。 ”刘某称张某术后发生并发症,病情严重。律师只好进行简单询问,让张某点头或摇头示意。 “杜国锋是否自愿捐肾? ”回答是点头;至于是否给了2万元,律师李士杰称自己得到的答案是否。

  另外,根据李士杰介绍,根据南京以及宿迁当地警方调查,两地警方都否定了“故意伤害”这一说法,称肾移植属双方自愿。但是杜国锋身份造假确有其事。皂河镇派出所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删除了“张明”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接着就要对张家和杜国锋骗取身份证事件依法作出处罚。

  若是自愿将很难索赔

  “我当时去南京警方报案时,是以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故意伤害报案。 ”李士杰称,但警方调查后称属于自愿,不予刑事立案。目前代理此案的李士杰称,一开始,他想通过调解方式对此事进行调解处理,但对方态度坚决,并称杜国锋当时属于自愿。

  “现在即使双方当时在捐肾时有口头协定,我认为也属于无效,因为肾移植已经对杜国锋构成生命健康侵权。 ”对于此事,李士杰告诉记者,他目前准备通过诉讼方式来对此事进行处理。因为,这种无效协议对方应承担过错。

  对于此事,记者昨天采访了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达夫。 “如果在肾移植之前或过程中,公安机关查实确实存在胁迫、欺诈等行为,那就构成犯罪,可以索赔。但如果是自愿的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很难找到依据进行索赔,而且这种肾移植的行为也无法挽回,不能说再把肾移植回来。最多只能从法律或道德层面上来说,被移植一方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心理伤害,要求对方予以一定的补偿。 ”(吴尚)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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