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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原国资委主任涉嫌受贿877万被公诉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11月04日00:32
  通州国资委原主任涉嫌受贿被公诉

  53岁的通州区原区长助理、国资委原主任仇春利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帮多家建筑公司、房地产企业提升施工资质、承揽建筑工程和开发房地产项目等,从中大肆敛财87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了此受贿案。仇春利之妻、原通州公安分局巡警支队指挥室调研员赵向梅也因共同受贿被同案起诉到法院。

  受贿跨度长达14年

  仇春利受贿的时间跨度长达14年,直到今年7月29日才被查获归案。据市检二分院指控,仇春利于1994年至2008年间,利用他所担任的通州区(原通县)区长助理、通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通州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企业改制等事项上,为企业和他人谋取利益。为此,仇春利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妻子赵向梅、弟弟仇秋利(另案处理),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877万余元。其中,赵向梅与仇春利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60万余元。

  最高一次受贿270万

  仇春利受贿除了人民币,还有美元、港币和马来西亚林吉特。收受物品不仅有房有汽车,甚至还有价值1.6万余元的宝马牌自行车。

  在检方指控的24起犯罪事实中,仇春利受贿金额最大一笔高达270万余元。为给禹建强(另案处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木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迎禹苑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乾岩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项目、开发小产权房、购买企业用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他伙同妻子及弟弟仇秋利先后索取或者收受禹建强给予的贿赂款240万元和一辆价值30万元的丰田轿车。

  涉及新华联家园等

  在担任通州区建委主任期间,仇春利多次收受房地产商人的好处,为区内的多个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如京贸国际公寓、新华联家园、武夷花园、同心家园等。除直接收受多种货币的钱款,仇春利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得房产,之后转卖并从中获利767859元。

  目前,向仇春利行贿的多名商人已被追究行贿罪责任。在仇春利受贿案中,原北京泽通水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振利成为仇春利受贿案中首个受审的行贿人。2005年至2008年间,在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高振利为确保自己能够个人摘牌购买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的资产,给时任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的仇春利人民币14万元和2万美元。

  晨报记者 颜斐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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