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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治污法律困局待解 污染后索赔艰难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11月05日01:18

  污染索赔难 中国式治污法律困局待解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由此引起的环境侵权纠纷案件不可避免,如何设计尽可能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本报记者 刘树铎

  广东省信宜市政府因紫金矿业子公司尾矿溃坝造成村民重大伤亡,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损失1950万元。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试图采访信宜市政府有关官员,但大多三缄其口。

  “老百姓都很平静,等着政府部门最后的处理。”溃坝所在地信宜市钱排镇达垌村支部书记刘传富在电话中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最近他们一直没有得到政府方面任何信息,紫金矿业位于该村的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只剩下一部分留守人员。

  “案件何时开庭审理已经不那么重要,关键是信宜市政府此举所具有的标杆意义。”金牙大状律师网王思鲁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进展来看,此案意义已经超出了案件本身。

  环保索赔能否出现突破口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一直在关注着各类环境污染索赔案件,从2005年起,马勇率领的团队已经受理了500多起投诉案例。其中比较典型并得到妥善解决的,包括重庆碳酸锶污染事件、河南省孟州市一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造成二次污染事件等。

  在马勇看来,企业造成环境灾难,以往多由环保部门出面给予行政处罚,但罚款比起污染带来的危害和企业从中得到的利润,常常是不对等的,至于当地居民受到的伤害,往往被忽视。因此,信宜市政府走司法程序代民索赔,无疑是个创新。

  紫金矿业在福建的另一起污染事件目前也在处理之中。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在福建的一所企业造成严重污染,福建省环保厅宣布对这家企业处以900多万元罚款。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这样的处罚,同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相比显然太轻,但是在福建当地,并没有受害者或社会组织对这一处罚公开提出异议。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10月下旬已经指派志愿者戴仁辉律师、刘金梅赴福建调查紫金矿业水污染案。该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关注此案,为受损害的老百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日前,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向环保部递交环境公益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责成福建省环保厅重新调查取证,严格适用法律,加重对紫金矿业集团的处罚。专家们认为,由另一个行政区的环保组织出面向中央政府的环保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利于加强对企业污染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健全的法治保障需要各方努力

  10月28日,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刘湘律师刚在福建出庭了另一起环保污染索赔的官司。“目前办理环境污染案简直是困难重重。”刘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刘湘分析,目前环境污染索赔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立案难。法院以由政府解决更好、缺少证据、损失没有依据等为由,不给立案或收了材料拖着不立;其次是损失鉴定难。体现在有环境污染损失鉴定能力的单位很少,同时又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更少;无环境污染损失鉴定能力的单位也接受法院委托参与鉴定,鉴定打架现象十分严重。第三是审理时间长。此外,还有执行难等。而上述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来自法院受各种因素干扰,不能正确对待污染受害人的诉讼。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由此引起的环境侵权纠纷案件不可避免,如何设计尽可能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至关重要。环境侵权如果得不到公正处理,受害公众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及时救济,企业生产经营必然受到严重影响,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以及司法机关也会受到巨大压力。

  专家们认为,国家要坚持“谁污染,谁负担;谁受损,谁获偿”的原则,通过完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和法律程序,不断规范企业工业的生产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为可持续发展道路和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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