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港澳台

台湾规定任何人不得禁止女性在公共场所哺乳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1月10日17:14
  中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为了鼓励母亲以母乳哺育子女,立法单位通过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明文规定女性在公共场所哺乳,任何人不得禁止、不得驱离、不得妨害。如果公共场合在一定面积以上,必须设立哺乳室。凡是有违反情况,均可处以罚金。
(责任编辑:刘士朋)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