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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建高楼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1月11日02:46
  本报讯 (记者孙乾)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获悉,昨天,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建高楼。

  会议指出,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专家解读

  好政策试点中被曲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认为,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政策本意是好的。通俗的解释是,地方政府如果增加建设用地,就应该相应复垦一些土地作为耕地,两者做到基本平衡。其本意是,兼顾了城市化需更多建设用地的现实需求,同时保护有限的农业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

  城市郊区的土地,一旦变为建设用地经房地产开发利用,土地价值上升极快。而征用农业用地,是按照原来的农业用途来进行补偿的,这个补偿价很低。在极大利益驱动,同时利用政策试点摸索的不严谨的双重作用下,这就为地方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打开了绿灯。在此情况下,一些地方农民“被集中”“逼上楼”“被进城”等现象,其实本质上都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并没有给农民的生活质量带来提升。农民“被上楼”后,地方政府会称把农民的宅基地复垦为农地,按照增减平衡的原则,就在城市的周围征一些建设用地,既侵害农民利益也造成了“土地乱象”,致使许多土地浪费。

  王锡锌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时对于增减挂钩的规范非常必要,其中提出的比如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拆强建等也具有针对性。实际上要将曲解的增减挂钩试点行为规范化,来刹住用增减挂钩的政策来发土地财侵害农民利益的不良现象。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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