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沈德咏: 司法权是最有效的社会管理手段之一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1月11日07:23
  思想高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指出,在传统意义上,司法权(狭义司法权即审判权)是指法院享有的对纠纷当事人的事实问题主张和法律问题主张依法进行判断,以维护法的价值的终局性权力。而社会管理一般认为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各种要素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

  一般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司法权仅仅是一种判断权,并不直接参与社会管理;而狭义上的社会管理是政府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与司法权似乎没有多大关联。但是,我们如果从国家的产生及其功能,从司法权的国家属性及其作用这一宏观视角进行观察,我们就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司法权自诞生之日起就是国家实施社会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本栏目图片系资料图)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