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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夜情后女子怀孕 花158万买9年冤大头(图)

来源:东南新闻网
2010年11月11日10:56

  一夜情后女子怀孕 男子158万元却“买”来9年冤大头

  ●一夜情后女同事怀孕生子,他为此被敲诈巨款

  ●当了九年“爸爸”,才知孩子是别人的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文 刘奎宁/图)一夜情后,老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被女同事阿梅(化名)敲诈勒索了158万元。在长达9年时间里,女同事一直对他说:“那一夜后我怀孕了,我生的这个儿子就是你的。”但是,最近警方调查发现,阿梅生的儿子,既不是她丈夫的,也不是老王的,而是她的另一个姘头的。

  近日,厦门翔安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阿梅有期徒刑7年6个月。一夜情后 情人怀孕生子

  阿梅是翔安人,今年39岁。老王在厦门一家汽车运输公司上班。阿梅是他的同事。老王的儿子开了家酒店,家里比较富裕。

  1999年某个夏夜,老王与阿梅发生了一夜情。这次一夜情后,老王原本以为就此结束了。没想到意外的事出现了,大约过了一个月,阿梅怀孕了。阿梅说,她跟他老公结婚五六年,没有避孕却一直怀不上孩子,可是和老王发生一次关系后,就怀孕了,因此,她一口咬定,这孩子肯定是老王的。1999年底,阿梅从公司辞职。2000年4月,阿梅生下一男婴。

  2002年底,阿梅突然威胁老王,让老王给她钱,否则就要把一夜情和“私生子”的事情告诉老王家人,还要到老王儿子经营的酒店闹事,败坏老王的个人名誉及家庭声誉。阿梅以此威胁,多次要挟老王给钱。

  面对敲诈 他掏了158万元

  迫于阿梅的威胁和压力,老王无奈之下,不但把自己的私房钱都给了阿梅,还四下举债,通过向多名亲戚朋友借款筹钱,2002年至2008年5月间,老王先后给了阿梅108万元。老王说,给阿梅钱,也是看在孩子的分上。

  2009年,阿梅与丈夫离了婚,没有经济来源的阿梅又向老王索要100万元,经多次协商,阿梅总算降低了要求,老王被迫再次向他人借钱,又先后分四次交给阿梅50万元。阿梅拿了钱,并没有就此罢休,依旧对老王纠缠不休。无奈之下,老王只好报警。

  2009年12月10日,阿梅在翔安区马巷镇凤珠楼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被当场缴获赃款人民币60000元,其余赃款已经被她赌博挥霍掉。

  鉴定表明 他是“冤大头”

  但是,最让老王震惊和愤怒的是,厦门警方调查发现,阿梅所说的“老王的儿子”其实并非老王的骨肉。经厦门市公安局法医人类遗传学鉴定,这个孩子也不是阿梅丈夫的,而是她的另一个情夫的。也就是说,老王当了9年冤大头,并为此付出了158万元。

  原来,1999年,阿梅与老王发生了一夜情。但是,老王不知道的是,在此前后,阿梅不仅与自己的丈夫保持夫妻性生活,还与翔安区内厝镇前村村民阿呆(化名)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阿梅生下孩子后,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她从孩子的体貌特征判断出孩子是阿呆的。不过自2002年到2008年5月间,辞职在家的阿梅迷上打麻将赌博,每次输多赢少,后来又爱上炒股和买“六合彩”,很快便欠下了大笔债务。这时便想到了有钱的老王,便以老王婚外生子为由敲诈他。

  近日,翔安区法院判决,将从阿梅那里缴获的6万元赃款退还给老王。但是,老王付出的另外152万元恐怕是难以追回了。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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