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兰州11月11日消息(记者张孝成)兰州市近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原则规定:本地和外地居民只能在市区购买一套房屋,未满18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地买房。
为调控房价,兰州市今年曾出台《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非本地居民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一套,本地居民家庭在兰州购买住房不得超过两套。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新的调控房价意见,意见指出:本地居民家庭和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都不得超过一套,同时规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
兰州市《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还提出,从11月10日起,将对近郊四区的商品住宅售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稽查,并向社会公示稽查结果。同时,物价部门还将对新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成本进行抽样调查,定期公布兰州市商品房开发的利润空间以及各类住房房源、空置率等信息。
兰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新的调控房价意见旨在抑制兰州市房价持续上涨态势,打压市场炒房行为,以保证有限的房源用于自住型需求。他同时表示,新的调控意见没有正式公布前,有关部门还将积极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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