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获悉,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选拔培养链,广东将从基层遴选173名公务员到省、市机关工作。
根据公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县(市辖区、县级市)和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173名优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市(地级以上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参加遴选的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后出生)。参加遴选省直机关职位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遴选市直机关职位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视为放弃遴选资格。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记者余颖)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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