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1日电 (石岩)国务院安委会11日称,将建设包括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6个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在内的国家应急救援队,以提升企业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在11日公布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安委会表示,将依托黑龙江鹤岗、山西大同、河北开滦、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矿山救护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力争到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
对于上述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意见》强调,要重点投入,配备国际国内先进的尤其是高精尖的应急救援装备,在搞好本企业、本地区事故救援的同时,满足跨地区、重特大且抢险救援复杂、难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真正建成世界一流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意见》同时表示,要大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田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依托大型石化、石油企业建设国家(区域)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田应急救援队的步伐。要在原来规划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中央石化、石油企业的应急救援队,建设6个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7个区域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和1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咨询中心。
《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其中包括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末,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全部建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