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强调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时举例,某市一年搞了二十多个活动,群众反映强烈(11月11日《河南商报》)。
必须承认的是,地方政府出于执政责任而举办的各类活动,的确有许多成功案例,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知名度,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或许正是如此,从现实来看,不少官员对“政绩冲动”的指责,从遮遮掩掩已转为坦然默认了,就此而言,我们不能仅仅批判官员的麻木,更应该注意问题的关键,也就是说不在于官员该不该热衷于唱戏,而在于搭多大台、唱多少戏、以及唱戏的效果谁说了算,能否被有效监督。
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地方善于计算“政治账”,就是不算“经济账”,往往弄不好就成了“挣了面子、饿了肚子”。对此,中央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各地严格自律,有专家则认为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评估机制,从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结合当地财政实际来决定是否举办。在我看来,官员的“道德自律”在“政绩焦虑”面前明显不对称,而在行政程序法迟迟无法出台的今天,再严密的评估机制,恐怕在实践中都要大打折扣。
总的来说,地方政府热衷于争办各种庆典活动,跟各地不自量力兴建楼堂馆所一样,说到底还是政府行为没有被有效监督;宪法确定的人民代议原则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没有被很好落实。因此,在规范各种节庆活动中,不妨切实强化各级人大的评议监督功能,这或许是个好办法。
湖南邓苏君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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