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文学的责任
廖 文
近年来,文学的发展状况遭到不少质疑,无论是文学界内部还是社会舆论都对当下文学的表现感到有些困惑。文学被推向边缘,很难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一些人将这种状况归因于商品经济和数码技术的冲击,抱怨大众文化的风行降低了读者的品位,甚至指责文化整体水平下滑。问题的要害到底在哪里?纵观近年来潮水般涌现的各类作品,我们认为,不是人民大众疏远了文学,而是文学遗忘了自己的责任,远离了人民。责任历来就是文学的脊梁,是文学的生命和力量所在。
(一)
责任意味着使命和担当。文学的责任与生俱来,无可推卸。作为人类创造的最伟大的精神财富之一,文学是一个时代的精神镜像,是人民大众的道德指引,是现实生活的审美表达,负有构建人类精神世界的重要职责。对于人民大众来说,他们需要文学创造爱的表达、提供美的享受;也需要文学挖掘人生的意义、明晰人生的路向;更需要文学来提升自我、陶冶情操。千百年来,正是因为正视并且践行了自己对社会分工的职责,履行了对人类理性社会分工的承诺,各类文学才得以生存和传世。这是文学之为文学的根本。
有一种观点认为,真正的文学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文学就是文学,除此之外没有其它”成为时髦的口号。在类似观念的指引下,文学的责任被置诸脑后,创作不再为社会和大众服务,而是异化为片面追求先锋性、专业性的贵族游戏。在学科意义上,文学自有它的专业特性,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学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具备专业性,恰恰是因为文学在社会分工中,以自己的独特优势,担负起引导人民大众精神成长的责任。放弃了这个责任,文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责任并不是强加给文学的负累,而是文学存在并生长的根基。对文学责任的放弃,说到底,是对文学存在意义的放弃,是对文学学科合法性的放弃。
当前,在一些作家那里,文学的责任遭遇各种各样的背离。表现之一是沉迷于技巧而放弃内容。一些作家在创作时,考虑更多的是文本本身是否开创了前人未有的新形式,语言运用是否特立独行,人物塑造是否卓尔不群,至于作品的精神内涵,作品对大众,对社会,对民族国家所应担负的责任,则被弃之不顾。文学创作离不开技巧和形式,但是,它又不仅仅只是技巧和形式,文学更核心的力量和价值来源于她所提供的精神内涵。没有对人的心灵的震撼和提升,即便技巧再高超,形式再华丽,也只能使作品停留在“悦耳悦目”的初级阶段,而不能“悦心悦意”、“悦神悦志”,不能从更深的层次上发挥文学对文明进步、社会发展的作用。
私人化倾向是近年来文坛的又一种风潮,它使得文学创作不再关注重大问题,作品的内容仅局限于琐碎的日常生活和个人呓语。在有些人看来,身处和平盛世,一切欣欣向荣,我们身边似乎已无重大问题值得关注。这是盲目乐观主义的表现。自然灾害的发生,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一些人在商业利益裹挟下道德水准的下降等等,都是我们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亟须破解的难题,需要广大作家以忧患之心予以关注。还有一些人认为,文学是人学,只有描写作为个体的人的日常生活才能切近文学的本义。这是误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将人放在社会关系的视域内进行表现,才是真正领会了“人”的真谛。将人从社会性中剥离出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是对“文学是人学”的背离。
(二)
文学的责任是反映社会生活,描绘时代巨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亘古未有的跃迁,尤其是最近三十年,中国社会更是发生了让世界为之瞩目的历史巨变,一个波澜壮阔的崭新时代正在中国人民手中被无限展开。伟大的时代变革,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壮举,为文学的发展繁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当代作家应该大有作为。与个人化的小爱小恨、一己悲欢相比,这样的沧桑巨变更值得作家去热情歌唱,更值得大书特书。与关注现实相比,许多作家更愿意让自己的创作沉浸在虚构的历史想象中。近年来大量历史主义题材作品的涌现即是佐证。历史不应该被遗忘,但问题是,大量此类作品中所谓的“历史”并没有多少“货真价实”的东西,更没有人民创造历史的影子。刀光剑影,快意恩仇,既有悖于历史的真实,也无助于以史为鉴、以古观今。充其量只能是作家自己图个热闹。显然,放弃了对社会生活的观照,放弃了对时代巨变的关注,文学必定是“盲”掉了的文学,将难以面对历史的拷问。
文学的责任是审美,是用对美的张扬来感染人。文学创作不是简单的文字堆砌,文学之所以为“学”,是因为她代表着一种理念,一种情感,负有为人类精神世界代言的使命。作家只有凭借作品呈现出的深刻的美去影响读者,他的创作才能够被大众所接受和认可。美是一个渗透个人主观意向的概念,审美是由人的价值取向所左右的选择感悟过程。每个人对美的理解、感受不同,这是正常的。但是美与丑是有终极界限的,不能够颠倒。从诞生的那一天起,文学与美就结下了不解之缘,美成为文学的魅力所在、力量之源。但在今天的一些作品中,“丑”与“恶”似乎成为文学的主题,越是尽情展露人性的阴暗面越是被赞为深刻,甚至将人等同于动物,放大人性中原始和粗俗的一面。低迷、麻木代替了朝气和希望,颓废和欲望代替了理想和崇高,仿佛只有切开伤口,撕烂肌肤,直至悲惨地死去才是真实的生活。失去了美和情感,失去了引导和提升,文学就失去了人民大众的选择和欣赏。读者无法从这里看到希望、价值、心灵的力量,不能在这里找到自己和生活,最终只能远离文学。
文学的责任是宣扬正确的价值取向,从而引领人生。自古以来,各民族的文学都在发挥着强大的教化作用,为历史留箴言,为时代树标杆。文学在建立和形成新的文化理念、社会风俗上,发挥着强大的推动作用。五四时期,新文学打破了旧道德的束缚,将科学和民主传递给民众;抗日救亡时期,文学成为革命的号角,激发中华民族图存救亡的激情;新中国建立以后,文学更是成为建构社会主义文化理念、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鼓与呼的主要力量;改革开放初期,文学成为解放思想,改天换地的强大推动力量。在这样的状态下,文学身处时代的话语中心,影响并感染着人民大众,同时也为人民大众推崇和热望。应该说,正因为文学传达了时代的声音,履行了时代赋予的责任,发挥了精神导向的作用,所以才被人民大众所选择和欣赏。当更多样化的娱乐方式和更具冲击力的媒介出现时,文学要想继续赢得大众的青睐,需要的不是随波逐流,放弃责任,而恰恰是在新的文化语境中坚守责任,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为大众提供精神的蕴藉和引领。反之,逃避责任,自我放逐,必将失却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失却人民大众的期待,失却自己在时代进程中的位置。
(三)
文学践行自己的责任必须寻回自身发展的正确道路。
作家要有坚定的立场,唱响时代主旋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们正处在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同在,健康文化与腐朽文化并存。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复杂多样,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社会思潮越是纷繁复杂,越是需要文学勇敢地站出来,勇担重任,坚守责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作家要坚定地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表达他们的文化主张、价值诉求、理想愿景,要敢于激浊扬清,唱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代表的主旋律,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的非健康文化的诱惑。
作家要坚持深入生活,到人民群众中去。对现实生活没有介入,不能把握现实,没有能力去书写现实,文学就注定软弱无力。只有从现实中挖掘素材,从人民大众的生活里发现灵感,才能写出属于这个时代的作品。将文学高高置于象牙塔上,悬空于大地之上,让人民大众可望而不可即,换来的只能是文学的危机。与其抱怨客观环境的各种冲击,不如踏踏实实地放平双脚,走进现实,去体验人民大众的生活,去了解他们的感受,为文学赋予血肉。
作家应该具有担当意识。文学中的担当既有历史担当,更根本的是现实担当。作家的担当,意味着清醒,意味着洞察,意味着热情和牺牲。作家应该从现实生活中感受沉甸甸的重量,并将这份重量转化为创作的动力。我们常常提到文学的厚重感,如何厚重?文学不是一个自足的学科,她的力量来源于现实。缺失了对历史和现实的担当和观照,文学必定失重。担当意识的匮乏是人民大众对当下文学感到普遍失望的主要原因。
文学的责任,是时代和人民大众交付给文学的使命,文学存在的意义离不开她所背负的这份使命。中国文学曾经是民族前行的推手,为人民大众创造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今天,她依然应该是引导民族精神的火炬。不同时代的不同境况,恰恰是文学是否践行自己责任的写照。中国文学的希望和动力靠自身来寻找,而责任的回归,是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