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财政副部长:地方融资平台不规范的做法蕴含风险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1月12日12:35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盛卉)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近日在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行政管理改革》杂志撰文称,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近年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融资平台在统筹地方政府资源、促进当地经济较快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运作不规范、债务规模和潜在偿债压力过大等问题。

  李勇在文中谈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有较长历史,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其向市场融资,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等活动,借助政府信用并以经营收入、公共收费和财政收入等为还款来源和保障的企(事)业法人机构。在应对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快速扩张,近两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和融资迅速增长。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9年底,地方政府建立了大约8000多家各种形式的融资平台,仅2009年就新增2000多家。从行政级次来看,初期都是省级政府设立平台公司,2008年以后平台公司级次明显下移。目前,省、市、县融资平台占比数量大约为2%、40%、58%。

  李勇分析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形式呈现多样化。从经营功能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分为四类:一是“壳”公司融资平台,只负责融资,不参与项目建设和经营。二是“公益性”融资平台,负责无收益来源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运营。三是“经营性”融资平台,负责具有收益来源的经营性项目投融资运营。四是“综合类”融资平台,同时从事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投融资运营。

  李勇在文中强调,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融资平台不规范的做法蕴含着风险。“我国目前并无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规范,在借助融资平台进行投融资时存在诸多问题,监督约束机制亦不建全,存在潜在的操作风险。”对此,李勇进一步分析,一是定位不清晰,职责边界不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本定位应是提供“准公共产品”,项目有稳定的收益流,但收益率不高,民间资金没有实力或不愿介入。现在的融资平台既可以提供“公共产品”,也可以提供“私人产品”,定位不清晰。有些融资平台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缺乏明确的职能界定,资金“借用还”主体不清。二是资本金出资不实。一些地方政府单纯重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忽略了融资平台还承担经营管理的责任,以能拿到银行贷款为主要目的。在设立融资平台时出现虚假出资、“借东墙补西墙”等问题。三是缺少偿付能力的指标约束。我国对地方政府以及融资平台都没有偿债能力的指标限制。有些融资平台几乎不考虑自身负债能力和本级政府负债能力,大规模举借债务,债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政府的整体债务水平尚在安全范围以内。”李勇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虽然蕴含诸多风险,但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国务院已采取积极措施稳妥处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在文章最后,李勇谈了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几点思考。他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特定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产物,折射出投融资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应当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放在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统筹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地方政府负债能力等问题进行思考,既要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运作,又要防范和控制潜在的风险,使其更加稳健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李孟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