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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对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上涨补贴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1月12日12:48
  中广网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练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昨天(11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10月份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5.2,创27个月以来新高。10月CPI环比上升0.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CPI为104.9,农村CPI为106.0。而与之相应,江苏省民政厅昨天也发布消息称,各地本月起将对低保对象下发第三季度的物价上涨补贴。

  每一季度,当CPI平均涨幅超过3%时,江苏省就会按当季度末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第三季度,CPI平均涨幅超过了3%,我省启动了“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全省184万低保对象将领到38.7元-112.5元不等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对各地物价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10月份的CPI又超过了3%,不过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表示,第四季度发不发物价补贴,还要看11月和12月的统计数据。江苏省民政厅已作出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第四季度物价波动情况,只要该季度CPI平均涨幅超3%,就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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