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昨日,财政部发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融资平台在进行债务核算时应该按办法设置账本体系,当发生相关业务时真正做到有据可查。
今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银监会也已组织进行摸查。目前看来,这一风险暂时处于可控范围,但融资平台的不规范仍然存在着巨大隐患。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2010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本月12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与思考》一文就表示,融资平台功能定位不清晰、运作不规范。我国目前并无针对性的法律规范,监督机制亦不健全,存在潜在的操作风险。截至2009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约7.38万亿元,假设其中一半为政府性债务,也高达3.69万亿元,是2009年地方财政本级收入的1.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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