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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英霞非法集资案一审开庭 涉案金额2.8亿(图)

来源:黑龙江晨报
2010年11月17日11:27
·被告人焦英霞· 贾晋璇/摄
·被告人焦英霞· 贾晋璇/摄

·庭审现场· 贾晋璇/摄
·庭审现场· 贾晋璇/摄

  焦英霞与“焦氏神话”的破灭  

  □记者 贾杰

  11月1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焦英霞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一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2.12亿元,本报曾于2009年9月21日以《焦英霞与“焦氏神话”的破灭》进行过深度报道——

  1 弃医从商 光环无数

  现年58岁的焦英霞原为哈尔滨第七医院的护士,出生于中医世家,其父焦富龄,在中医界为众人所知晓,其丈夫邓兰亭(现被抓),也是胃病医生,所研制的“胃三灵”医好了多名胃病患者。而焦英霞却选择了下海经商,在别人的建议下,1999年3月16日,她成立了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是有机绿色种植基地,生产营养保健品。2003年3月注册资本增为3711.1万元,2004年12月注册资本又增为8500万元,增加注资出资方式均为实物出资。2005年12月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外商投资企业。

  据介绍,焦英霞先期将“龙古金米”做为主营产品推向市场,接着又推出了有机食品和“仙乐”系列保健品。从那时起,焦英霞头上的光环接踵而至,获得奖项无数,最大的荣誉是全国“三农人物”。期间,焦英霞还做了很多慈善事业。

  基于这些因素,焦英霞以及她的公司获得了各方面的支持,从而也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从那以后,声名显赫东三省的“焦氏中医家族”逐渐变成“焦氏绿色开发家族”,其父担任了英霞公司绿色产品开发的首席顾问,其夫毅然出任了公司的副董事长。

  2 打着“创业”旗号对外集资敛财

  2002年5月,英霞公司为了盖厂房,扩大生产,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就在一姓周的男子提议下,向社会公众推出了“期权股”、“产权股”、“原始股”、“买一送二、有奖销售”等10种非法吸存方式,通过英霞公司所谓部门经理、推荐人经过互相介绍不特定人员到英霞公司在哈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3号、300号、南岗区鸿翔路3号、南岗区天顺街49号、道里区南湖路1号五处销售地点进行投资,部门经理、推荐人推荐成功后获得投资客户投资额0.3%的推荐好处费。截止2008年12月,前来焦英霞处投资的人数达到了6000余人,但返还利息的钱数还不足一半。

  记者在焦英霞的询问的笔录中看到,英霞公司陆续推出的投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期权股。从2002年5月开始。投资人先购买爱心卡获得投资资格,初期每股为328元,中期每股为1300元,每股360元,月返息3%,每三个月一返息。到2008年后期,公司由于要大量吸引投资现金,将返息率改为半年期一次性取息返利率为月4%,一年期取两次息返利率为月5%,一年只取一次息返利率为月6%。二是原始股。从2003年开始。推出每股1.3元或1.8元的“股票”,不返息。股票代码为30开头的8位数字,为投资人开具的票据上无金额数,只有股数、购买时间及购买者姓名。三是产权股。从2004年左右开始。推出每股3.6元或3.9元的“股票”形式,股票代码为41开头的十位数字,票据上无金额,只有股数、购买时间及购买者姓名,不返息,股权证加盖公章和焦英霞名章。

  另外就是买一送二、有奖销售。从2006年开始推出。模式分为二期,前期称为一板块,后期成为二板块。从2006年开始,第一板块销售产品360元一套,购买一套可获得一个号码,参加12次抽奖,最多可获得720积分,两年内即使中奖获得的积分不足720,公司也会赠送你720积分,积分可兑换产品或现金,一积分兑换产品等同一元人民币价值,如兑换现金一积分等0.8元人民币,相当于两年200%的回报。第二板块是第一板块的延续,仅是比第一板块中奖率稍低,部分中奖积分只能兑换产品,不能兑换奖金,回报率仍然是200%。中奖后兑换奖金只需在英霞网上提出申请,英霞公司人员审核后就可以将奖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到兑奖者账户上。

  3 6500名投资股民 最多投资1200万

  焦英霞交代,当场公司采取的经营方式市直销和分销。所谓的直销是指产品按一定折扣少量销售给买家,然后买家加上一定的利润再往下销售,分销是指价格较低的大量批发。还有网络销售,就是有点类似传销性质。手下一批业务员,负责吸收下线购买产品,当时的业务员有姜某、谷某等,2002年,英霞公司增资3711万,这些至今都是用实物仙人掌系列产品增的资。

  股民为何选择英霞公司投资,焦英霞说,当时因为该公司给付的利息高,月利率3%,年利率36%,而且返利及时。但实际上,公司正常经营的利润根本达不到集资返利的利润,之所以还要继续集资,就是因为投资者看到有高额利息,投资后都不往回撤资,这样窟窿越来越大,无奈下只有继续下去,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款支付先前投资的本金和利息。不然就会崩盘,因为后面还有大项目要引进。

  为了笼络人心,英霞公司组织投资者到宾县明犀园、万佛寺等地参观旅游、放生活动,当时有1000多名股民参加。同时为了稳住投资股民不撤资,吸收更多投资,还推出了“期权股”等诱惑人的集资方式。而集资来的钱都没有用在投资项目上,而市用于公司运转和股民返利上。

  2009年9月17日8时30分许,记者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楼大厅看到,此案的受害者们一大早就来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填表,大厅内临时搭建的案台已经挤满了人。为了让受害群众顺利填写表格,加派了三四名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和随时解答投资者的提问。

  刚刚填完表格的投资者王大娘见记者拍照,就上前与记者说起了她的投资经历。因房屋拆迁和出让土地,王大娘得到了300万元的补偿金,自己留了一部分后,剩下的都分给了膝下儿女。2008年7月,王大娘听说将钱投进英霞公司,就能达到高额提成,就把自己存的钱拿了出来“入”了英霞公司,后来又说服儿女投了资。谁又能想到,这个“实力强”的公司说跨就跨了,不但利息没得到多少,就连投进的钱还没有拿回来。事发后,老人大病一场。据了解,为了钱,姐妹翻脸,父子断绝关系,夫妻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在诸多投资者中,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中老年人,且以女性居多。投资金额少则一二万元,多则1200万。

  说到焦英霞非法集资案,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魏春华认为,英霞公司非法吸存时间长达6年。期间之所以没有群众报案,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案发前始终不断变化和推出新的吸存名目,用推新吸入的资金添补前期亏欠的资金窟窿,基本保证了能按时支付利息,当偶尔遇到资金断链时,公司以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合作、收购等盈利项目中为借口,暂缓返息稳住投资群众,直到公司最后崩盘不能按时返利,才有群众报案。

  4我省最大吸存案 抓捕嫌疑人15名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海波介绍,2008年12月,该支队接到被害人举报后,就对英霞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了英霞案件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并于2009年3月17日在上海浦东机场将准备回北京的焦英霞抓获。到目前为止,查明公司涉案人员26人,已经抓获15人。对英霞公司涉案的企业、厂房、产品、办公用品、部分个人名下房产、车辆等相关财物已经依法查封、查扣,并冻结了相关手续。

  李海波认为,英霞案件是一起特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震惊世界的美国麦道夫投资诈骗案件相似,都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得名于美国的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是一种古老的集资方式。简单地说,就是用后来者的钱支付先来者高额利息的一种投资欺骗,投资人获得的回报并非来自于真实的经营,而是来自于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英霞公司非法吸存案件与“庞氏骗局”还有两个共同点,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二是编撰一个具有完全不可能实现的高额利润的产业故事。

  与其他非法集资类犯罪一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涉及范围广,形式和手段多样,且犯罪初期都以合法经营来掩护,并以欺骗的手段来获取社会的认可,因而隐蔽性强,最终导致受害投资人的巨额财产损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公安机关在此提示广大群众,现在社会上各种名目繁多的投资渠道中,凡是承诺可以“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的,极有可能正是“请君入瓮”的欺诈陷阱!对此,广大群众要提高识别能力,坚决摒弃一夜暴富的贪婪心理,增强投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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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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