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因受贿600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中纪委证实康日新接受调查
有关康日新“出事”的传闻,最早来自网络。
2009年8月5日,财经网称,曾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康日新,因卷入核工业项目招投标灰色交易等,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
当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0年1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证实,康日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对中央政治局会议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被告人是否上诉未确认
随后不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康日新涉嫌受贿,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1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持续了一天的时间。
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9年间,康日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升迁、就业安排等事项上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
昨天,法院宣判,康日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其受贿数额和情节、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一审判决康日新无期徒刑。
昨晚,对于康日新是否上诉等问题,其辩护律师称“现在不能做出任何答复”。
简介
康日新,1953年8月出生,山西大同人。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院长等职务,1996年12月起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直至2003年9月升任该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