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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购物超额将被征税 专家称低调入境或可避查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11月22日02:40
  出境购物不慎超过规定额度,武汉游客在海关总署新规下缴“学费”。昨日,武汉出行专家特为广大游客支招,避免因境外购物多缴税费。

  武汉游客缴“学费”

  昨日,记者采访武汉市海外、中国国旅等多家出境组团社。据介绍,目前游客归国尚未遇大规模征税,但已有少数游客不慎缴了“学费”。

  中国国旅(武汉)出境部人士透露,今年9月底,有游客从香港经深圳入境时,携带一部在港购买的iPad,被海关征税1000元。本月2日,两名武汉游客赴日本游玩。在日期间购买了4个上万元的Prada包,被武汉海关要求按15%征税。

  对出境游影响不明显

  年底打折季将近,新规是否会影响出境游?江城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否定。

  据悉,出境游目的地中,以购物为目的主要是香港和法国。据武汉市海外等多家旅行社人士介绍,目前前往香港、法国游客量与去年变化不大。

  业内人士表示,游客出境旅游以观光休闲为主要目的。纯粹购物团队,在武汉市场并不多。因此,海关新规对出境游影响微乎其微。

  支招:“低调”入境 保存购物发票

  武汉市海外旅行社副总经理周山表示,海关总署新规,主要目的在于打击频繁的海外代购。而对个体出游的游客,入关执法具有一定弹性,大多数情况不会“事无巨细”进行检查。但游客入境时,应注意不要随身带引人瞩目的“大件”,避免成为检查重点对象。

  此外,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会通过购物凭证确定物品是否境外购。如游客不能提供发票,将以国内售价为准进行征税。为避免额外多缴税,游客应保存购物发票。

  【链接】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全额征税。

  记者 匡志达 通讯员 杨勇 马滢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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